11月1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资委原副部级干部罗玉林受贿、内幕交易案一审。国务院监督管理委员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66岁的罗玉林在青海工作了近40年。他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是20多年来收受贿赂2.2亿余元。
▲罗玉林的庭审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罗玉林先后利用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曾任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重点国家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副部级干部等在职务上的便利、权力和地位形成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协助个人在经营、工程承包、岗位调整等方面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亿余元。
此外,2013年至2014年,罗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之前,明确告知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况特别严重。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罗玉林刑事责任。
庭审中,罗玉林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悔恨。庭审结束后,法庭休庭,择日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罗玉林,1958年8月出生,河南人。 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青海工作。1996年6月起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2000年4月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同年5月起,罗玉林担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4年9月,罗玉林担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继续担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5年5月起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9年4月,罗玉林辞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继续担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海省政府国家局局长所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0年9月,任青海省委常委。 2015年12月,罗玉林离开工作近40年的青海,担任国务院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后又担任国企副部级干部。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罗玉林此前曾多次担任国资委巡视组组长进行巡视。 2018年9月,骆玉林被授权担任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国资委网站2020年6月发布消息,国资委党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第一轮巡视工作。罗玉林是本轮巡视的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之一。
去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罗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知罗玉林,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查,罗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与外表不符,行事两面性,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情况,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自私唯利,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巨额资金。作为回报,他们进行权力、性和金钱交易;他们生活腐败,家风不正,治理不严,不重视家庭成员的纪律和教育;他们没有纪律和法律底线,以公武器谋私,以权谋私,与无良商人勾结,联手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付瑶和实习生尤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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