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病无法上课,中公教育拒绝退费遭起诉

admin 2024-11-01 阅读:3

近日,普洱市墨江县李先生向澎湃新闻公众互动平台“服拍”举报称,2022年4月,他在东风西路21号中工教育店花费3.68万元为女儿报到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云南国考一年不限考”教育培训班,但次年3月,女儿不幸被查出患有尿毒症。女儿报名后只上了两三节课。由于治疗,她无法继续上课,不得不退课。 ,却被机构以“没钱”为由拒绝。

不得已,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五华区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判决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退还李先生的培训费3.2万元。目前,中公教育尚未履行法院判决。

女子患重症无法上课需退3万多元课时费,中公教育称“没钱”拒不履行__女子患重症无法上课需退3万多元课时费,中公教育称“没钱”拒不履行

法院判决公证处调解有效,中公教育应向李先生退还32000元。

消费者因病无法上课,退费遇到困难

李先生称,2022年4月,因女儿李明(化名)要参加国考,他花了3万多元在21号中工教育店给女儿报考了“2023级云南大学”。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一年不限国考”教育培训课程。

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8日,李明在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协议包含的考试培训课程,后者收取了一笔费用——工时费共计36800元。 。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九条规定:“时间跨度超过培训对象不得一次性收取3个月未完成培训课程的退款,将严格按照双方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合同还约定了退款事宜。如李明中途退出培训服务协议并申请退款,中公教育将按照相关退款协议向李明退款。双方约定,中公教育向李明收取面授课程累计培训费每天500元,高清视频课程累计培训费每课时80元,每课时120。对参加过大班直播课程的李明,累计培训费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收取。李明参加的小班笔试直播课程累计培训费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收取。参加小班笔试直播课程的李明,累计培训费按照300元/次的标准收取。已参加面试的1对6互动直播课程累计培训费将退还给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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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女儿与中工教育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退款事宜。

不幸的是,李先生说,他的女儿在培训机构参加了两三节课后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 “在学校体检时查出了高血压,去医院检查时确诊为尿毒症。” 2023年3月1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李明确诊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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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女儿的体检证明。

此时,由于女儿需要就医,无法继续上课,李先生认为中公教育应按约定退还未完的培训班费用。根据双方协议及李明参加的培训课程,上述机构应退还课程费用32000元。

李先生称,2024年5月,他曾到COGEC教育店说明原因并要求退款。 COGEC教育工作人员回应:“不能退款,没钱。” 6月初,李先生再次前往中工教育店申请退款,但仍无果。

法院调解裁决后拒绝履行

退款失败后,李先生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6月7日,因李明与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发生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由云南省昆明市国证公证处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经双方申请人一致确认,申请人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应退还申请人李明培训费32000元;

申请人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前分十五期向李明退还培训费32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一)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每月15日前退还培训费3200元,共计16000元; (二)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每月15日前退还1600元,共计16000元;

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退还李明培训费义务的,连续两期或者累计三期未履行的,未按时足额退还李明培训费的,将以加速的速度到期。

法院判决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按照协议自觉履行退款义务。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中公教育尚未履行法院判决,李先生未能如期收到退款。澎湃新闻多次联系中公教育北京总社和云南分社,均未果。中公教育回应云南卫视《城市条码》称:“我们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我们并不是有意让事情变得困难。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们拒绝接受这个请求。面试。

10月29日,国浩律师事务所(昆明)主任杨继军律师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10月31日,杨继军律师表示,由于与李先生签订的合同是中公教育云南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该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承担调解书的执行,被告必须添加到执行过程中。执行人中国公共教育集团公司为被执行方。 “我们已经启动了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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