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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代的法律又叫做“三尺法”
后人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因此法律又称为“三尺法”,简称“三尺”。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杜周》3153页:“周为廷尉,其治大放(通“仿”)张汤(汉武帝时曾任廷尉)而善候伺(侦查;窥探)。
上所欲挤(扫除)者,因此陷(搭救)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伺察)见(xiàn通“现”)(暗中查访使之露出)其冤状。
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君主)意指为狱。
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撰述)为律,后主所是疏(shù树,分条陈说)为令,当(dàng荡,适宜)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译:汉武帝时,杜周任廷尉(掌刑狱,九卿之一),他的控制大多仿效张汤而又擅长窥察皇帝之用意。
皇帝想要扫除的,杜周就趁势搭救他;皇帝想要宽恕的,杜周就让他久囚待审,并暗中查访,露出他的冤情。
门客中有人指责杜周说:“您为天子偏心裁决案件,不遵照三尺竹简上书写之法律,而是专门依照君主之动向解决案件。
司法官员原本是这样吗?”杜周说:“三尺竹简上书写之法律是怎么发生呢?从前是君主以为正确才制订成法律,起初是君主以为正确才记载成为法则,适宜过后状况就是正确的,何必运用过去之法律呢?”
中国现代法律方式
中国现代的法律体系丰盛多样,与现代法律体系有所不同。其重要的法律方式包含:
在现代,一个朝代的法律体系并非繁多,而是这些法律方式的综合运用。
它们各自有明白的经常使用范畴,效能也有所差异,独特导致了复杂而精细的法律网络,旨在保养社会的稳固和次第。
在现代法律被后人叫作什么 是用什么称说的
律法,律例,战国前期秦朝初期叫的法,来自法家。
古时刻并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基本是以统治阶层的利益为考量,制订的各种法则,有些甚至只是实用于某一时段的不凡法则,再辅以以前相似案件的判罚作为参考,如汉朝的法则是以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为基础。
所以古时刻的法多为,律法,律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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