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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动刀子要被治重罪,秦朝律法真的那么严吗?
秦始皇制订的泛滥法律中,有一条”以古非今罪”,犯了此罪就要被判处满门抄斩的刑罚。
这条法则,与禁言令、焚书令一样,成为灭绝文明、残害文明、禁锢思维的恶法,而落下千古骂名。
那么,这个“以古非今”终究是什么意思? 当代一位巨人说:秦始皇是厚今薄古的,意谓秦始皇注重当今文明,鄙薄现代文明,和儒家的“厚古薄今”是唇枪舌剑的,是一种值得必需和赞扬的 历史 观。
那么,秦始皇的借古非今,真的就是厚今薄古的 历史 观吗? 要知道“借古非今”的真正含意,就要搞分明这条法律发生的背景。
秦始皇二十六年,刚刚一统天下的秦朝,是推广现代的分封制,还是履行秦国郡县制,朝廷倒退了强烈争论。
丞相王绾进言说:“诸侯刚刚被覆灭,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在这些中央设王,就无法镇抚。
请皇上封各位皇子为王,去镇抚那里。
”秦始皇把这个倡导交给群臣商议,群臣都以为分封制无利。
丞相王绾的分封制倡导,也是依据夏商周数千年盛行上去的古制,目标也是为了国度的长治久安,并非有些人所说的“六国奴隶主贵族希图复辟”。
朝中大臣都以为分封制无利,无法能都是心怀叵测,祸患国度。
假设秦朝真的履行了现代的分封制,不必定就消亡得那么迅速。
然而,位置比丞相王绾低一等的廷尉李斯,却说出了与众不同的高论: “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亲属很多,可是他们的后辈逐渐疏远,相互攻打,似乎仇人,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阻止。
如当天下靠你的神灵之威获取一致,都划分红了郡县。
关于皇子罪人,用私人的赋税重重恩赐,这样就很容易管理了。
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
这才是天下安宁的上策啊!设置诸侯没无好处。
” 李斯的舆论有必定情理,但也有些全面。
只看到周朝末年,也就是春秋战国几百年的争战凌乱,却没有看到西周400年的安宁祥和,是孔子最为向往的理想年代。
假设让朝廷大臣关闭探讨,李斯的倡导必需就会被否决。
然而,秦始皇却竭力同意李斯的倡导: “天下共苦战役不休,以有侯王。
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安宁,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 皇帝一言九鼎,一锤定音,李斯的倡导成了国度制度,秦朝开局大规模履行郡县制,秦始皇的几十个子孙一个也没有封王封侯,所有蜗居京城,为起初的所有被杀埋下了伏笔。
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也就是郡县制推广8年后,依然有人对两种制度发生争论。
在一次性皇帝陈设的酒宴上,仆射周青臣颂扬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外,流放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抗争之患,自上古不迭陛下恩惠。
” 这篇颂扬文字提醒了秦始皇的两大功劳,即所谓“武功武功”,以武功一致天下,以武功治国安邦,而武功最突出的特色,就是推广了郡县制,给国度带来了和安康乐的现象。
秦始皇听了很快乐。
但郡县制能否真正让“人人自安乐”,能否真正能让国度长治久安,几年后的陈胜吴广自有回答。
秦朝也有耿介之士,博士淳于越勇于面对弱小的皇帝和李斯,收回顺耳之言:“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罪人,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外,而子弟为匹夫。
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短暂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奸臣也。
” 郡县制是李斯提出、皇帝首肯、曾经推广了8年的国度制度,8年来像周青臣之类的颂扬之词不绝于耳。
淳于越居然收回如此不同的声响,不只得罪了高官周青臣,更要得罪丞相李斯,甚至得罪至高无上的皇帝,无疑是要求极大勇气的。
淳于越的目标也是为了国度的长治久安,并非有什么无法告人的目标。
有的作家居然把淳于越写成了六国复辟、阻挠 历史 潮流的正人小人,是有违史实的。
淳于越想不到,他的这番奸佞良言,居然惹来了滔天大祸,在中国 历史 上掀起了惊天巨浪! 秦始皇并未指摘淳于越,而是将其倡导交与众大臣探讨。
假设让大家关闭探讨,淳于越的话很或许会获取少数人允许。
不料李斯被激怒了,8年前自己据理力争,率先提出郡县制,遭到皇帝允许而推广全国。
自己由此遭到皇帝信赖,由廷尉被选拔为丞相。
如今这个迂腐的家伙竟敢提出推戴意见,当众打我的脸。
是可忍孰无法忍!于是他当先怒冲冲说道: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设。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色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合法教。
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则,以吏为师。
” 淳于越对现代殷周分封制的赞誉,本就是儒家经典里常说的话,居然激发了李斯的万丈怒火!李斯引经据典,援古证今,对不得人心影响渺小的儒家学说启动了剧烈抨击,继而由实践之争转为暴力对立,当场制订了令人恐惧的“禁学令”“禁书令”“禁言令”,举起血淋淋的刀子,对儒家人士大开杀戒,对儒学教育彻底封杀,对儒家经典书籍彻底燃烧!形成了中国文明和文明史上最重大的一次性浩劫! 当然,儒家经典《诗经》《尚书》外面,有少量赞颂三皇五帝、尧舜禹汤文武等现代帝王英明神武、诸侯分封、长治久安、豺狼成性的词章,这些词章言语通过孔孟的教育和传达,早曾经不得人心,众所周知。
为了保养自己提出的分封制,为了根绝淳于越等儒生继续宣扬殷周的分封制,曾经跟着儒学巨匠荀子求学的李斯,竟不惜动用国度机器,用残忍的手腕彻底根除儒学及其土壤! 全国各地都要启动大规模的焚书优惠,假设不焚书,就处以黥刑,罚做劳役,前人可以了解是怎样回事。
偶然在面前议论《诗经》《尚书》内容,就要斩首示众,这个也好了解。
但“以古非今”者就要满门抄斩,是什么意思?这与现代“厚古薄今”,即注重现代的文明,鄙薄如今的文明,能否一个意思? 其实李斯的“以古非今”和现代人所说的“厚古薄今”大不相反。
韩非子在《忠孝》里这样说道: “假设做儿子的经常称誉他人的父亲,说什么‘某人的父亲起早睡晚,致力发财致富来养活子孙奴婢’。
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父亲。
做臣子的经常赞颂先王德厚,并示意倾慕,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君主。
做儿子的非议父亲,人们懂得把他叫做不孝;而做臣子的非议君主,天下人却都去称誉,这就是天下凌乱的根源。
所以做臣子的不应赞颂尧舜的贤德,不该称誉商汤周武的功劳。
” 韩非子这段话,实践上就是秦朝“以古非今罪”的定义。
秦始皇对韩非的实践奉为圭臬,李斯对老同窗韩非的学术深有钻研,所以就拿来我用。
依照这个定义,一切对现代三皇五帝、尧舜禹汤文武有所称誉的文字,都是“以古非今”,都要被满门抄斩;博士淳于越当庭称誉殷周分封制的发言,毫无不懂是犯了“以古非今罪”,能否被“满门抄斩”,史书未载。
但前人可以构想的是,假设这个“以古非今罪”获取波动仔细地口头,说一句“尧舜神圣”,赞一声“文武英明”,就是“以古非今”,就要满门抄斩,全国该有多少人头落地啊!必需四处都会是血雨腥风、尸横遍野,多少常识分子,甚至是普通百姓,都会死在屠刀下,倒在血泊中!必需比起初坑杀460多读书人要多得多! 李斯为了保养自己首倡的郡县制(当然也是为了保养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惜烧毁普天下的儒家书籍,不惜杀尽普天下的儒学士子,制作了一同中国文明史上最重大的大灾难,让自己和秦始皇落下了千古骂名! 然而,他拼命保养的郡县制,真的能让秦朝长治久安,让老百姓民不聊生了吗? 秦法之严苛 秦法之严苛体如今危害国度政权罪和思维立功,当而后世的朝代皆承袭了这一点,秦其为始作俑者。
何以言此? 危害国度政权之类的,譬如叛变之罪,商鞅变法的主角商鞅即命丧于此: 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秦出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
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史记·商君列传》) 再譬如降敌之罪,按商鞅之法,《史记·商君列传·索隐》注曰:“按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譬如秦始皇的弟弟就是由于投诚赵国,自己被杀后,属下的战士和官吏也因连坐被斩首处死: 八年,王弟长安君成蟜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
(《史记·秦始皇本纪》) 至于思维立功,可以类比于明清的文字狱,秦代有一个十分凶猛的罪名叫“非所宜言”。
这个罪名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特定的内容,是个口袋罪,可以恣意解释,举一例: 叔孙通者······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於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
原陛下急出兵击之。
”二世怒,作色。
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
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
且明主在其上,法则具於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
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
”二世喜曰:“善。
”尽问诸生,诸生或言反,或言盗。
於是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
诸言盗者皆罢之。
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
叔孙通已出宫,反舍,诸生曰:“先生何言之谀也?”通曰:“公不知也,我几不脱於虎口!”乃亡去,之薛,薛已降楚矣。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陈胜吴广起义时,秦朝廷上各位儒生主张关于叛变的臣民要处死,绝不能赦免,要求秦二世出兵对立。
秦二世听了很怄气。
(此处秦二世为何怄气倡导了解一下那一段 历史 )结果大儒叔孙通坑了队友,吹了一波秦二世的马屁,哄得秦二世很快乐,造成主张陈胜吴广叛变的各位儒生博士被关进监狱以非所宜言的罪名处死。
(此处很幽默,忠于秦王朝的儒生被处死,而怀有一心的“儒家大贤”则被加官晋爵······见秦末政事何其凌乱也) 这样的案例在史书中亘古未有,再举二例: 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
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史记·项羽本纪》) 郦生乃夜见陈留令,说之曰:“夫秦为无道而天下畔之,今足下与天下从则可以成大功。
今独为亡秦婴城而据守,臣窃为足下危之。
”陈留令曰:“秦法至重也,无法以妄言,妄言者无类,吾无法以应。
先生所以教臣者,非臣之意也,原勿复道。
”郦生留宿卧,夜半时斩陈留令首,逾城而下报沛公。
(《郦生陆贾列传》) 此处项梁担忧侄子项羽妄言就会被灭族,陈留县令亦担忧好友郦生乱说会被灭族。
(十分讥刺的亦然是王朝末世观,儒生不讲友谊,郦生卖友求荣,以好友的头颅取得新贵的参观——郦生曾对高祖刘邦说:“臣素善其令,原为足下说之。
不听臣,臣请为足下杀之,而下陈留。
”)当然这个非所宜言罪也被后世所承袭,譬如汉代京兆尹王章被杀害即用此罪名,于后清代的文字狱基本也是以相似的罪名发起的。
再者,关于思维立功而言,焚书坑儒或许大家早已耳熟能详。
秦代还是有烧书的法律条文的,譬如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公布《焚书令》:“以古非今者,族。
” 再者“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亦然有前人注之:“按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 诸如“聚语诗书······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亦然在此之列,试想想假设由于聊一聊诗经什么的就要被斩杀,真实是毛骨悚然——看起来秦代真是文艺青年的末日。
秦朝是是我国几千年 历史 中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只管秦始皇一致天下后只存在了十四年就消亡了。
很多人觉得秦朝的消亡跟他的法律严苛无关。
当天原来是 历史 就带大家看看秦朝的法律,看看它能否真的那么严苛,让一个弱小的王朝只存在十几年。
你无法能像时装剧里的大侠那样在秦朝满大巷乱逛,任何一位黔首(秦朝民众的称呼)看到你在乡野中鸿鹄之志地晃荡,都会以背阴区人民大众的高度警觉来盘诘你,假设你没有秦朝的证件——“验”、“传”、“符”等,他们必定会把你扭送到官府,换几个赏钱花花。
期待你的也很或许会是“将阳”(游荡罪)、“阑亡”(逃亡出关罪)、“邦亡”(偷渡入境)等罪名,以及被罚为刑徒、接受休息变革一类的命运。
你和他人打架,拔光了他的胡须和眉毛(天知道你怎样这么恶兴趣),或许拔剑砍断对方发髻,都要被罚去当劳改犯“城旦”;或许你苏亚雷斯附体,咬断了对方的鼻子或耳朵,就要被罚耏刑——刮掉胡子;假设杀死对方就更重大了,这叫“斗杀人”,必需是要偿命的。
包公审驴的故事
包公审驴的故事概述
包公,铁面自私,经常公正地审理案件,赢得了百姓的敬爱。
在他审理的一系列案件中,有一桩关于驴的案子特意驰名。
故事具体解释
一、故事背景
包公所处的时代,社会风尚憨厚,百姓生存安宁。
某日,一位农夫报案称其驴子被人互换,他疑心是被街坊所换。
包公听闻后选择受理此案。
二、案情陈说与审理环节
包公先征询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细节。
农夫言之凿凿,宣称自己的驴子特色共同,街坊有意有意互换难以覆盖。
而街坊则坚称未做此事。
合理双方争论不下时,包公选择临时休庭,亲身检查驴子。
通过细心观察,包公发现驴子身上确实有一些共同的标志,但他并未立刻下定论。
三、智慧的审讯战略
包公驳回奇妙战略,让双方当事人知道他将公正审理此案。
他发表再次闭庭,当众发表要审讯驴子。
他将驴子带入公堂,用奇妙的模式让驴子显示出真正的身份特色,如让它负重行走或经常使用不凡工具审核其身材。
最终告发了假相,证明是街坊互换了驴子。
四、裁决结果
基于证据和理想,包公公正地裁决街坊出借农夫的驴子。
此案获取了圆满处置,展现了包公的公正和智慧。
他的痴呆才智和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赢得了百姓的进一步尊崇和信赖。
这个故事传达至今,不只是由于包公的公正和智慧,更是由于它所传递的老实和公正的价值观以及对普通百姓权力的尊重和包全。
包公审驴子的故事成为中国现代法律的经典案例之一。
时装剧里杀了人经常依然如故,现代真的能随意杀人吗?
在时装剧外面杀了人经常依然如故,然而在现代真的不能够随意杀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咱们普通在武侠片外面或许是一些打架斗殴的局面外面看到一些人杀了人之后什么事件也没有,而且还以为是行侠仗义,其实不是这样的,在现代就有明文规则杀人者死,不论你是什么人,只需你杀了人必需会被官府清查责任的,只是每一个朝代由每一个朝代的规矩,接上去就给你们好好解说一下。
在现代的时刻杀人也要偿命的,而且有法律规则,在秦汉的时刻法律不是那么大健全,那个时刻杀人者死不是最终的选择,毕竟有的人打死了自家的佣人,是不要求负什么责任的,直到隋唐的时刻贵族的这些法律就开局瓦解,所以只需你杀了人包含自己的佣人,让他们死了之后,你自己也要付出世命的代价,假设你杀了那团体是当官的,那么你或许要会被流放两千里,在这里要讲的是流放比死刑更重,毕竟那种生不如死的觉得真实是太折磨人了。
在现代死刑犯是要上报给刑部的,假设没有获取皇帝的同意就问展的话,那么这将是欺君之罪。
在现代杀人是要遭到法律的制裁的。
现代破案的概率是十分低的,由于那个时刻不像如今一样有监控录像,很多人杀人之后就跑去躲,然而现代有一个制度,那就是不论你走多远,必要求降向外地的低保注销,所以就造成了不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无法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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