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人工智能再次向世人展示了其“双刃剑”的特性。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因其对科学领域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和化学奖的认可。这些成果不仅彰显了人工智能在科学研究方面的潜力,也预示着它在未来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角色。另一方面,国庆假期期间,人工智能技术因假“雷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而受到批评,再次引发公众对人工智能安全和伦理的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颁奖过程中,评委们特别强调了科技道德和责任的重要性。获奖者之一杰弗里·辛顿(Jeffrey Hinton)也指出,科技界和社会应共同讨论如何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同时确保其被负责任地使用。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正负面影响并存的认识,呼吁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健康的科技生态系统。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曾经“一看就是假”、“一听就是假”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真假难辨”的地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普及,其潜在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
对此,世界各地纷纷做出积极回应。欧盟通过了《人工智能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服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相继颁布实施。
去年,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生成型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生成型人工智能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今年9月,国家网信办就《人工智能合成内容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规范人工智能合成内容的标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内容。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未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对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因此,构建既促进技术创新,又保证安全、可控、符合伦理标准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不仅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面向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实践,让人工智能技术真正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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