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哥
来源 |大猫金融专业版
这两天有外媒称,中国将对海外华人富人征税。
怎么征收呢?
①20%的投资所得税;
②离岸资产门槛为1000万美元;
③或美股、港股上市公司股东;
谣言确实挺离奇的,说有人被约谈,还涉及罚款,还顺便和中国的财政收入挂钩。
一些海外华人社区已经开始夸大此事。
富人感叹害怕双重征税,中低收入人群则拍手称快,希望扩大税源。但是,大家都存在一些误解。
1、目前尚无官方信息证明;
2、税收是法定的,目前立法层面还没有相关消息;
3、如果有的话,仍然属于打击偷税漏税的范围。
以前国外收入不征税吗?收吧,这不是新税目。
《个人税法》出台后,对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单独的政策。其中,所谓“投资收入”是指“股息收入”和“财产转让收入”,这部分收入的适用税率为20%。
不过,这部分收入来自国外,海外国家或地区也要对这笔钱征税。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这部分钱可以在中国扣除。
当然,前提是你已经在国外纳税了,税款会凭证明扣除。如果没有该证书,则不会被扣分。
中国的海外税收其实一直很宽松:
1.中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可扣除;
2、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境外所得有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相对宽松。
然而,这些与税收相关的收入必须申报并缴纳税款。一旦偷税漏税被查实,除了补缴税款外,还会有不少罚款。打击偷税漏税,利国利民。
心中无鬼,富人不必惊慌。
这件事为何这么夸张呢?
1、这件事的群众基础还是很大的。毕竟,富人的离岸收入在增加,但并不能产生任何国家红利;
二、打击偷税漏税的条件日趋成熟。
2018年,富人因CRS而恐慌。
该CRS是G20国家委托给OECD的一系列程序规则之一。它有什么作用?
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将外国税收居民的信息提交给税务局,缔约国税务局交换这些信息,实现税收信息在缔约国内部的透明化。
当CRS开始实施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主流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个银行账户,并要求他们确认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
如何举报?举几个例子:
1、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A若在新西兰拥有涉税资产,新西兰将向中方报告其信息;
2、新西兰公民B为中国税务居民,其在新西兰的涉税资产也须向中国申报;
3、居住在新西兰的中国公民C在澳大利亚拥有涉税资产。那么澳大利亚就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是中国的税务居民,那么就应该向中国申报,而且是新西兰的税务居民。如果向新西兰申报,则为双方税务居民。两边都送。
CRS涵盖广泛的领域:
1、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各类投资主体等;
2、不仅是高净值个人,个人低净值账户和现有机构账户也在尽职调查范围内;
3、签约国家或地区119个,与我国合作的国家或地区106个;
这些签署国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热门移民目的地,以及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等“黄金签证”发放国。和马耳他。
也就是说,经过此次操作,缔约国税收居民的海外资产和收入逐渐变得透明,这也将拓展未来打击逃税的操作空间。
更重要的是,国内税务大数据已经日趋成熟,通过大数据发现了主播、明星逃税的案件。
如果真的是针对一个富翁追案子,那就没必要大惊小怪。
中国打击逃税的行动并不需要被称为“对富有的外国人征税”。
说到“富人税”,全球富人税早已提上议程。所有国家都想征收这么大的税。
为什么?富人真的很擅长避税。
目前,世界个人税主要通过收入征收。例如,美国最高个人税率约为35%,新西兰为39%,日本为45%,中国为45%。
然而,就资产收入而言,税率相对较低。有些国家有税收优惠,有些国家甚至没有系统的资本利得税。
我们和有钱人有什么区别?当然最主要的是资产收益。
很多大老板选择“一元年薪”或者无年薪,从而直接逃避所得税。
关键是他“意气风发、耿直”,挑不出任何毛病。没有收入,但该富的人还是富了。
华尔街的大佬们对于避税更是驾轻就熟。毕竟他们有专门的税务筹划,税务机关对他们无能为力。
G20发布报告称,亿万富翁的平均税率仅为其财富的0.3%。
因此,人们强烈呼吁对富人的财富征税。
今年G20上,轮值主席国巴西提出对富人征收财富税,并将亿万富翁的最低税率提高至财富的2%。
对超级富豪征收 2% 的税可以产生 200-2500 亿美元的年收入。
目前,这一提议得到了法国、西班牙、南非等多个国家的支持,但也有反对者。主要反对声音是美国。
但巴西并没有放弃,上半年并未达成协议。 11月的G20巴西峰会仍将讨论此事。
能否达成共识仍是未知数。
一旦达成共识,对富人征税真的很快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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