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中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铁路全面推广数字化旅客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可以购买国内铁路电子车票。退票或改签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下同)开具电子发票,方便旅客获取报销凭证。
电子发票是铁路运输企业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后,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购买者(可以是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收支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效力。与铁路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电子发票保留了旅客信息和行程信息,并添加了购买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获取更方便、更安全。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在线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无需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并可重复下载打印,避免发票丢失和损坏;使用更加高效、经济,电子发票采用信息存储和传输方式,采购商可以在线办理查验、扣税等业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操作更加经济环保,电子发票全程无纸化,最大限度减少纸张消耗,促进企业节支降耗。
行程结束或缴纳退(改)费后180天内(以下简称180天),旅客可登录铁路12306账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输入买家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开具电子发票,并将电子发票数据文件上传至税务部门。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如果旅客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者运输服务暂停、行程变更等情况,可以在180天内根据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以及原电子发票重新申请新的电子发票。发票将无效。
采购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电子发票查验、下载、抵税等。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将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跨境旅客运输业务将继续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
为确保铁路旅客发票电子化改革顺利过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中铁集团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保留纸质报销凭证,同时及时评估落实情况电子发票不断提升旅客购票体验。关于铁路旅客电子发票处理相关业务,旅客可关注“铁路12306”公告和“中国铁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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