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款“刷屏”。
10月18日晚,证监会官网一口气公布19张罚单,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中航证券、中原证券、开元证券、东北证券。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两家公司。同时,相关问题的16名从业人员也受到证监会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披露罚款金额外,证监会还通报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控情况和诚信专项检查情况。证监会表示,今年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内控和诚信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视情节轻重,对11家企业采取行政监察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43人给予处分。人员应当分别采取行政监督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通知中特别提及开元证券、中原证券两家券商,对违规较多、情节严重的开元证券、中原证券实施行政监管,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6个月。措施要求该公司全面整改,吸取教训。
投行罚款“刷屏”
具体来说,对于中信建投,证监会指出,部分项目尽职调查不够;未能有效监督发行人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审计对项目风险重视不够;招股说明书实质性修改后披露内部控制。再次未获批准等
同时,刘乃生作为中信建投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上述事宜。因此,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建投、刘乃生采取监管约谈等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由于中信建投的质量控制问题,中信建投未能对部分风险和异常交易、工程草案缺失或不完整等问题给予足够重视,质量控制流程未严格控制财务数据异常和贾鑫作为时任质控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告信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银河证券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识别个别项目的非市场发行情况;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债券认购情况;个别员工利用他人代收年终奖金,逃避纳税;他们的工资被推迟了。延期付款落实不到位;质量控制和内部验证不严格;子公司诚信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证监会决定对银河证券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责令改正。
韩志谦作为时任银河证券分管债券业务的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相关事宜。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给予警告信。
对于海通证券,证监会指出其在部分项目中未尽职尽责;投行项目审批流程不严格;质量控制和内部验证不严格;因投资银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决定责令海通证券予以改正。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蒋成军作为海通证券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由于兴业证券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中项目立项、质量控制、核心审核问题披露不完整、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发出警告信。
由于部分项目质量控制问题、核心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内控关注点披露不完整等原因,光大证券对项目风险和尽职调查稿的把控不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措施。监督管理措施。
由于中航证券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接等问题,质控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核心意见跟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地方,中国证监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时任中航证券质量控制负责人的陈静、时任内务负责人的吴永平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告信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由于质量把控和核心意见跟进力度不够等问题,部分项目质量控制稿验收不严格,对外提交文件审核控制机制未建立健全,勤勉尽责不力对个别项目的持续监管,证监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东北证券的上述问题中,时任投行业务高管的梁华军、时任质控部负责人的王铁明、时任内部负责人的王爱斌事务部负责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发出警告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申万宏源保荐、保荐西藏国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国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魏忠伟、保荐代表人秦丹未经公司同意,从事违反公司和西藏国家政策的活动。签署赞助协议的行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人魏忠伟、秦丹均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在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方面,证监会表示,由于部分项目质控与内审人员交叉混淆、部分项目现场质控检查、内控不完善等问题,针对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况,决定对其采取措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张瀚作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质量控制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其发出警告信。
开元证券、中原证券双双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
对于开元证券,证监会指出,其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是承销多只绿色债券时未进行审慎核查,导致债券发行人依靠虚假、无利可图或明确的资金来源和即将建成的项目进行违规、重复融资,资金同意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盗用给他人。使用。三是不少投行项目质量控制和审核不严格。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暂停开元证券债券承销业务。公司总经理李刚、分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斌该债券业务当时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原证券的违法行为有四个方面: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补偿票面利息的形式,以非市场方式发行债券。二是部分公司债券项目中,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得到充分核查,未发现发行人违反融资租赁合同而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公司在对个别项目的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四是原质控部负责人在获得工程承包中标同时参与质量控制相关工作,质量控制稿验收不到位。
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暂停中原证券债券承销业务。
此外,中原证券总经理李兆新、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华锦忠均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例如针对他们的监督谈话。
证监会抓获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
证监会表示,为落实中央金融监管工作会议“有刺有棱角”的要求,继续加强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压紧中介机构“把关人”责任,本次今年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内部控制和诚信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通过近年来持续严格的监管,多数证券公司更加重视投资银行基本内控制度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部等组成的内控制度‘三道防线’核心合规运行总体有效,项目专业质量水平有所提升。”证监会进一步指出,“但一些证券公司还存在投资银行内控不严、部分项目特别是债券承销项目尽职调查和核查不到位、勤勉尽责要求不高等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对机构及人员“双处罚”的原则,抓住了公司高管、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依法采取分类处置措施。措施。
首先,对违法行为较多、违法行为严重的开元证券、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并吸取教训。
二是视情节轻重,对11家企业采取了督促约谈、责令改正、发出警告信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有针对性地纠正尽职调查和内控缺陷。
三是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采取监督约谈、责令改正、出具警告信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内部核心负责人、品管部负责人、业务部及项目组负责人并要求公司内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证监会表示,本次现场检查在覆盖面、问责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有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安排,督促各行业机构学习从案例出发,以案例促改革,不断做强投资银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坚守诚信执业底线,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的职能作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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