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正式启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业务。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以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及主要股东已发放相关贷款,并于下季度首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这标志着央行宣布的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已经落地。
第一期再融资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累计期限最长3年。根据央行通知,第一期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规模。再贷款期限为一年,并可根据情况延长,为后续政策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
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融资累计期限预计可达3年。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区别。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表示,再融资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不区分所有制,体现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平等对待。不同的所有权。
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可以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积极性。市场分析人士指出,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来说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体现了央行对促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设定了明确条件,限制其行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属于被退市的公司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回购计划应当予以披露。大股东增持股票的,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是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大股东应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偿债能力,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大股东增持股份时应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以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表明防范风险也是央行的重要考量。记者了解到,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回购、银行贷款、央行再贷款等多个环节。
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增持,确保“资金专用、封闭运作”。其中,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应单独开设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应当开立与上述证券专用账户相对应的银行专用贷款账户和资金账户,并监督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这样做。资金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完全偿还之前,不允许从资本账户提取现金或进行外部转账。
此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制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必须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此类贷款。业内专家表示,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这仍然是金融监管应坚守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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