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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10月16日,针对网上举报的昆明市官渡区长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育体育、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此前报道:“臭肉”事件持续发酵,官方:严查处理!)
1.学校食堂生鲜猪肉片异味及进口冻肉生产日期调查
10月13日,长风学校食堂承包运营公司云南润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彩云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伙食供应商。
家长反映,10月16日食堂的生鲜猪肉片存在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云南三正技术检验有限公司同步检验,发现该批次生鲜猪肉片挥发性碱氮指标(23.8mg/100g)超过国家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该批生鲜猪肉于10月16日屠宰,产地检疫证明及“两证两章”齐全。当天凌晨,机器切片加工后,装入不散热的双层塑料袋中,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小时,在食堂常温放置5个半小时。小时,无需冷链运输和冷藏。因运输、储存不当造成的保质、变质、异味。
家长反映,食堂存在“2015年过期进口冷冻牛肉”问题。经查,根据进境货物报关单和检疫证明,该批进口冷冻牛肉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为2年。包装标签上“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而非生产日期。
2、学校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对外承包管理合法合规情况调查
官渡区长风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中学。学校由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于2016年开业。
2024年8月,长风学校委托云南润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要求向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长风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和管理不到位。存在“一揽子管理”和“一包管理”的问题,管理制度只是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尽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充分培训。
经查,云南润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拥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不具备从事餐饮服务和承办学校食堂的资质。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且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的,不能作为食堂承包主体。食堂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进货检验、食品储存管理不当。
三、处置意见
(1) 至长风学校
一、依法对长风学校主办方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学校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办学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营学校。
2、依法依规罢免长风学校校长及学校法定代表人。
3、指导长风学校依法改组董事会,修改完善董事会章程,加强依法履职,依法治校。指导学校完善和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学校治理制度。
4、责令长风学校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和家长代表陪餐。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长风学校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学校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市、区教育部门设立专班到学校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稳定。
(二)对于涉及的企业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云南润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企业改变经营项目,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568万元罚款;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八、责令食品供应商云南彩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处罚。
(三)有关单位和干部
九、昆明市纪委将对该案进行上级督办,对有关部门和干部进行查处。目前,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已被停职接受检查。
对于我区对本次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监督管理不力,我们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改进工作,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官渡区联合调查组
2024 年 10 月 19 日
本期编辑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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