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委员、副主席江杰受贿罪公开宣判。经查,2000年至2023年,蒋杰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行政审批、工程承包、土地流转、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协助,非法收受赃款共计2.25亿余元。元财产。最终,江杰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财物已依规依纪追缴。
党员干部要致力于促发展、惠民生。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蒋杰总体身在“官场”,心在“商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身居要职,醉心于金钱,不分公私。他们将“国有资产”视为“自己的财产”,肆无忌惮地贪污、贪污、贪污、敲诈勒索。有的既是官又是商人,利用职权便利或影响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充当“官场商人”;有的巧妙运用“隐身”,摆出“傀儡”在台前唱戏,充当“影子股东”,接受股份等隐蔽手段,躲在幕后控制、聚敛资金;有的跨越官商界限,与不法商人勾结,千方百计为公司平台“背书”,从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有的搞“一家两户”,表面上是做公益,心里却惦记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是“前门当官”,而他的配偶和子女则在“后门”做生意……
上述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污染政治生态,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他们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教训是深刻的。主要原因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总开关”出现问题。他们不重视、不了解、不掌握党的理论、党规、党纪。他们还没有牢固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金钱的影响。他们蒙蔽了双眼,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在“义”与“利”之间做出了错误选择,思想走入歧途,行动出现偏差。
事实证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官致富有两种途径。如果你当官,就不要发财。如果你发了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创业服务的。姓是“公”,不是“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家办事、造福人民。既然选择了人民的公仆,就不能把当官当成致富的捷径,把致富当作当官的目的,更不能无视纪律和规矩,无视群众利益,无视权力的界限,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要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正确处理公与私、情感与法、利与法的关系,自觉远离“围猎”圈子,认真澄清明确权力边界,始终保证权力为人民所用、为人民所用。为了人民。
“当官”和“商场”是人生的两种选择。一是对社会地位的向往,二是对财富和资源的追求。国家治理需要官员,社会发展需要财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想当官,不想富”的训诫,坚决抵制权力与金钱的“联姻”,永远忠诚、廉洁、廉洁。负责任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活力保证了红色国度永不变色。 (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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