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处一起使用报废叉车案件,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报废叉车,并处以3万元罚款。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依法对上海一家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特种设备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CPC30叉车整体状况不佳。现场没有使用特种设备的迹象,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叉车的检查报告。上述标志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通过现场查询和系统查询,执法人员确认了该叉车的基本信息。其业主为上海A公司,目前使用状态已标记为“报废”。经查,该叉车系当事人向上海A公司购买。废料回收所得收益。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录像。视频清晰地记录了当事人员工驾驶叉车进行作业的场景。
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当事人使用报废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报废叉车”的规定。使用国家已经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并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
据悉,使用报废叉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事故,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严重后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未经认证、被国家淘汰的特种设备、或未经授权已报废。”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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