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朝义
通讯员 梁学东
“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近日,在武汉长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场别开生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正在进行中,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等130余名员工参加了专题讲座。全神贯注并仔细聆听。
这是湖北法院保护新生产力发展的生动一幕。 9月30日,积木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推动下,全省三级法院携手相关部门共设立289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提供个性化服务。为企业创新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今年4月,湖北省邗江区首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在天门经济开发区正式揭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新生产力加快发展。近年来,湖北三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形成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生产力的发展。
围绕五大产业,着力保护核心领域成果。
湖北是科教大省。它产生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上升。
2023年以来,湖北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发明专利、关键技术、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企业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924件。
其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高院二审“京山桥大米”地理标志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五十大典型案例”。产权”。武汉中院一审、湖北高院二审“米其林赔偿1000万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例库首批参考案例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市场主体利益的综合考虑。准确把握公平竞争政策,合理划定不正当竞争边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是湖北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始终追求和坚持的。司法哲学。
在涉及“李时珍”品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湖北法院从如何宣传“李时珍”医药品牌、规范中药良性竞争的角度,充分肯定了黄冈某公司的通过打造湖北省品牌,打造“李时珍”产业集群。经过多年为“李时珍”普及做出的贡献,明确“李时珍”简称不属于任何一家公司,维护中医药公平、健康、有序竞争发展行业。
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判决必须有力、真实。在侵犯“玻璃石英纤维”技术秘密案中,盗窃秘密、屡次侵权的被告被判承担惩罚性赔偿,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共计1.9亿余元。
为保障新生产力培育发展,湖北法院不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重点关注光电信息、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加大高端芯片、集成电路等核心技术领域成果保护力度。
携手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四个部门联合将法律文件送上门,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增强了我们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成员单位,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协同基础,通过构建“司法+行政”协同效应,放大协同效应。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服务机制。为咸宁市16家重点“金种子”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针对某企业负责人介绍的两项发明专利涉嫌被其他企业侵犯的问题,该市四部门相关负责人通过司法、司法等途径为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行政渠道,提醒企业在产品生产前做好风险提示。自主开发的新技术必须作为商业秘密积极保护。
此前,咸宁市、岳阳市、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六部门共同签署了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确立了八项知识产权合作事项,打造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保护圈”和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跨部门协作模式。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法院、各部门、各行政区域协同努力。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共建科技创新协同保护“示范区”,推动建立289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产业园区工作站,为企业创新提供个性化、高品质的正义。服务。
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推动下,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站。该举措入选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四市中级法院院长共同签署“宜京金恩”法院司法合作协议,共同构建区域司法合作互联互动体系。这是湖北首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极大完善了湖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全省的覆盖和辐射作用。
构筑四梁八柱,打造纠纷化解“首选地”
湖北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避免三者审判脱节等现实问题案件类型多、权利人利益保护滞后。该机制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
在全省首例涉“贵州茅台”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中,采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制,依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优化刑民交叉办理机制,统筹民事侵权救济和刑事责任追究,将民事侵权案件中发现的4条犯罪线索移送检察院。
同时,湖北法院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大案与重案分流、快案与慢案分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机制促进了整个案件审理流程和环节的优化,实现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的准确识别和分离。 “简单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4.85天。这一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为有效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湖北法院创新证据调查方式,依托26名顾问委员会专家和11名高级专利审查员,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共建、共享、按需工作机制。专家陪审员、专家证人、技术咨询、技术鉴定、技术调查员“五位一体”事实调查机制建设被评选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方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保障创新开放十大案例全省法院的发展。总结细化裁判规则,精选典型、新颖的34件生效裁判,发布《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指南》,明确法律适用标准。
当前,湖北法院正积极融入全省创新发展战略,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努力将武汉打造成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首选地”。武汉知识产权法庭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