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猎犬读后感 (双面猎犬读后感500字左右)

admin 2024-10-02 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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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必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咱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顿的双面猎犬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同来看看吧。

双面猎犬读后感1

暑假我读完枯缓肢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十分幽默,使我收获颇丰。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刻,我在想为什么是双面猎犬呢?难道这只猎犬有两个脸孔吗?读完以后我才明确:这本书的客人公“白眉儿”,他的爸爸是猎犬洛戛,他的妈妈是豺达维娅,它既是一只狗,也是一只豺,所以这本书的名字才叫《双面猎犬》。

我十分喜欢“白眉儿”,由于它机智英勇。

比如在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过后阿花被猞猁打成了一只歪脖狗,阿黄被猞猁咬死,伤口还淌着血时,狗群顿时像泥塑木雕一样望着猞猁,显得很惧怕,但“白眉儿”并没有惧怕,在有的狗朝反方向跑,去找狗客人的时刻,还是紧追着猞猁不放,最后还是把猞猁给抓住了。

我厌恶“苦安子”,由于它他不休息,还趁那些猎人上山打猎之后,让“白眉儿”当一只偷鸡的狗,最后这件事败露了。

他不靠休息就换取财物,所以我不喜欢他。

我还觉得“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和养母黑蝴蝶十分不幸。

达维亚快死时,为了给“白眉儿”找一个养母,就把黑蝴蝶的孩子给咬死了,最后当黑蝴蝶知道假相后,就和“白眉儿”分开了,“白眉儿”也被豺王赶出了豺群。

这段情节让我明确了:每一个妈妈都是十分爱自己的孩子的,咱们也要用爱来报答咱们的妈妈。

咱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英勇、坚韧、永不丢弃的精气。

双面猎犬读后感2

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咱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白色,只要白眉儿是黄色,由于它的父亲是一只低劣的贵族的爱享乐的猎犬。

白眉儿的毛色就是承袭父亲的。

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由于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哪仔孩子能生活下去,把一只奶水正短缺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上去。

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位置嘴低的苦豺。

在一次性风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地面噬喉。

那是它只要一岁半,并且这个举措只要豺王夏索尔才干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性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高低。

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不时疑心白眉儿的血缘,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

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以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

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没世了村长阿蛮星,以为村长是识“才”的,竭力接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局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要勇气、细心、懂兽性和听话的“狗”。

白眉儿假设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美丽的地面噬喉。

懂兽性体如今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刻,白眉儿到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

白眉儿之所以听话,由于人类救过它,证实了人类和豺也是好友。

双面猎犬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双面猎犬》,本书客人公“白眉儿”从豺群中位置最低的苦豺,在丢失母爱的童年中痛苦地生活着,老马识途的它在豺王的驱逐下到了猎虎寨,却在客人的指引下成了偷鸡贼,一连串的疑问在考验着它,然而历经艰辛成了猎户寨最棒的猎犬。

经过这本书,由此我想到到我自己,咱们如今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家里会有一群人围着咱们转,获取的也是父母最自私的爱和教员耐烦的教诲呵护,可以说生活牵肠挂肚。

然而在我遇到一些艰巨的时刻却总会有些畏缩,这一点我觉得很羞愧。

例如在做数学作业时遇到一点难题时,我总是想着找妈妈帮我处置疑问,稍微动动脑筋都不情愿,“妈妈,我不会”经常都是我的行动禅,想着反正我不会还有家长帮我处置,有时刻罗唆丢弃了。

妈妈总对我说,艰巨总是会有,就看你如何看待,妈妈任务上也是经常有艰巨,妈妈该怎样办呢,也丢弃吗?假设你想方法打败它,你必定可以取得成功。

妈妈说的很对,学习上一点小艰巨都不能克制,那假设以后我长大了,遇就任务中或生活中的艰巨,这该如何处置呢?所以,我要把学习上的艰巨当做行进的能源,就像白眉儿一样,不阅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要由于失败而丢失决计,畏缩不前,做一个打败艰巨英勇的在校生。

双面猎犬读后感4

《双面猎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猎狗,在怒江边追赶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材,正值洪汛时期,怒江里沉没着一颗颗从抢先被洪水冲刷上去的木材,达维亚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颗珍珠栗树,猎狗洛嘎也紧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漂漓江岸,被激流推往江心,狗和豺水性都很普通,不敢跳到波澜汹涌的怒江,只好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激流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嘎和维娅只能紧紧依托。

后来他们两个独特狩猎,打败了阴谋阴谋的猴群,组成了一个小家庭,不久达维亚就怀孕了,就在临产前猎狗洛嘎的客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突然出如今朝猴岭,隔着怒江号召洛嘎对客人无献忠实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返回吊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结果母豺达维亚把洛嘎推下桥,走了。

后来,她生下了一个半豺半狗的小家伙,取名叫白眉儿,不久达维亚就死了,白眉儿靠着低劣的本事和强健的身体活了上去,结果被豺王疑心会不会抢他的王位,就丢弃了他,白眉儿又到了猎户寨,在那,他是最低劣的猎狗,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看起来他否极泰来终于好了起来,但他身上一半流的是豺血,一半流的是狗血,这就象征着它的永世无法能惊涛骇浪。更大的生死考验,更大的情感磨练,正在等着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确了:假设他是你关键的人,就对他担任。

双面猎犬读后感5

这本《双面猎犬》的客人公是一只叫洛戛的猎狗和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还有一只叫白眉儿的公豺,故事内容是这样的。

白眉儿的母亲就是达维娅,在被猎狗洛戛的追捕下自愿跳上了一块浮木,洛戛也跳了上去,不料它们被水流冲到了一个只要猴子寓居的小岛上,它们俩相依为命,用各种招数打败了猴子们,可这时达维娅却怀上了小豺,但洛戛由于它的客人而死去了,受尽磨练的达维娅顺着怒江又回到豺群里,她知道自己允许不住了,只好把同伴的小豺给杀死,而后把白眉儿交给它,自己永远睡在了被它杀死的那只小豺身上,可是过了一段时期,天上的“尸体清算工”秃鹰清算掉后,一切都水落石出了,所以白眉儿成了人见人打、豺见豺咬的苦豺了,终于有一天,它逃离了豺群,在路上巧遇了人类,由于它是狗和豺一同生出来的混血儿,就被人类当成了一条猎狗,把它带回了家,成了一只苦命的家犬。它被客人逼着去偷鸡,而后九死毕生,为自己廓清委屈,最后被村长收养,成为了狗王,开局了辉煌的猎狗生涯……

双面猎犬读后感6

暑假里,我读了驰名作家沈石溪的生物系列小说之《双面猎犬》,外面动人心魄的故事件节紧紧抓住了我的心。

这本书关键讲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犬洛戛发生了感情,生下了一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

由于白眉儿的特殊身份,它在豺群中不被注重,不时遭到其它豺狼的排挤,特意是豺王夏索尔,挖空心思地想出种种招术,想要把白眉儿赶出他的这个个体。

不久,由于追捕岩羊的事件没有成功,使得整个豺群挨饿了良久,白眉儿就遭到了有情的驱逐,白眉儿就这样开局了它的浪迹咫尺之旅。

在漂泊途中它遇到了苦安子,被唆使去偷鸡,后来又差点儿被当作狗卖掉,虽然一路艰辛,然而白眉儿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生活的技艺,一路生长,最后,它被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收养,成了一条赤胆忠心的出色的猎犬。

看完《双面猎犬》,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安静:白眉儿的生长阅历一波三折,从位置最低的苦豺,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成为追随客人阿蛮星的赤胆忠心的低劣猎犬。人的永世也不是善报多磨、平平整坦的,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巨与曲折,我应该向书中的白眉儿学习,英勇地去面对,在艰巨背地不抬头,不畏缩,永不言弃,保持究竟,把各种磨练当作是对自己的一种磨练,用保持和决计攀上成功的巅峰!

不阅历风雨,哪能见到美丽的彩虹呢?

双面猎犬读后感7

最近我看了两本书,他们让我味同嚼蜡。

他们就是沈石溪的生物小说——《双面猎犬》和《混血豹王》。

这两本书是姐妹篇。

在《双面猎犬》这本书中,母豺达维娅和公狗洛戛就结婚了,还生了一只才干特殊的混血狗豺——就是本书的客人公白眉儿。

白眉儿的豺妈妈生它的时刻失血过多死了。

但它从小就很痴呆。

豺王六岁才学会的扑咬绝招--凌空扑咬,它一岁半就会了。

由于豺王的妒忌,再加上它的体型比普通豺大很多,毛的色彩也不一样,所以被豺们赶出了豺群。

冬天,在无奈的状况下,它投靠了人类,做了一条猎犬。

它开局了辉煌的猎狗生涯,村长带它出去打猎,都是例不虚发,百发百中。

可是猎犬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它遇到了很多艰巨。

无论是被人冤枉成偷鸡贼,还是遇到凶猛的大猞猁,它都想方法去处置。

白眉儿从小就饱受欺负,可它没有丢弃,经过次次磨练,他终于成为了一条好猎狗,最后,终于承袭了它父亲,成了一只低劣的猎犬。

我在客人公白眉儿身上学到了——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坚强不屈,只需有想扭转的希望再加上一份致力就必定能扭转。

双面猎犬读后感8

我在暑假里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收获。

这本书关键讲了猎犬洛戛与红豺达维娅生下一条小豺白眉儿(虽说是豺,但白眉儿流着一半猎犬的血),后来达维娅为了让白眉儿生活下去而把黑蝴蝶的小豺杀死了,让黑蝴蝶做白眉儿的养母,后来相关十分融洽,可好景不长,没有几个月黑蝴蝶就发现了它的小宝贝的尸体,所有的豺都由于此事瞧不起白眉儿,豺王夏索尔也让白眉儿做了苦豺,白眉儿还在当苦豺的时刻大出风头,令夏索尔气急败坏,最后被大家轰出了豺群,白眉儿只好自己独个儿渡过了半个冬天,而后有一天白眉儿做了苦安子的猎犬,但苦安子每天竟让白眉儿去做偷鸡的勾当。

后来被巫娘判定为豺狼投的胎,下令苦安子不能继续养着它。

苦安子预备把它卖掉,可是被阿蛮星买走了,就这样,白眉儿又成了村长阿蛮星的猎犬了。

白眉儿在第一次性打猎中立下了头功,由于它杀死了一只猞猁。

客人阿蛮星把老黑狗的护脖取下,戴在了白眉儿的脖子上的事。

我觉得白眉儿的生活很艰辛,比如它从小时刻位置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了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低劣猎犬。

这和它百折不挠的精气与它的体魄长处必定密无法分。

它用自己的付出换来了令狗心向往的美妙生活。

双面猎犬读后感9

暑假,教员让咱们读了一本书,名叫《双面猎犬》。

这本书的客人公是白眉儿,他的爸爸是猎犬洛戛,他的妈妈是豺达维娅,所以它是一只狗,也是一只豺。

达维娅为了让它活上去,就偷偷把黑蝴蝶的孩子咬死,终于让它活了上去;可是不久,黑蝴蝶发现了,就丢弃了它;由于这点,豺王让它去做哭豺,捉牛犊,然而,它居然做出一招地面噬喉,让大家很喜欢它;但只要豺王厌恶它,由于,它一岁半就会了这招,万一以后把王位攫取了怎样办;可是,有一次性它把几只羊赶跑了,让大家十分饿,就把它赶出了豺群;它遇见了一团体,叫苦安子,他把它收容了,从此,它就成了一条猎犬;客人让它偷鸡,它不想偷,但还是偷了,偷了几次,还是被人抓住了;人们跟苦安子说,苦安子竟打它,还说要把它卖了,幸亏,卖给了村长阿蛮星;过了几天,巫娘的鸡又被偷了,说是它偷的,它被冤枉了,就在树下待了7天,终于捉到了偷鸡狐狸;大家不恨它了之后 ,它协助客人去打猎,差点捉到了一只猞猁,可是跑了,但它终于把猞猁捉住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由于它让我知道了很多常识。

双面猎犬读后感10

当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双面猎犬》,才知道豺其实不是像咱们说的那样坏,它们也有残酷的一面,也有温顺的一幕。

红母豺达维娅由于被公猎狗洛戛不停的追赶,结果身不禁己的跳进了怒江,猎狗洛戛不肯丢弃快要到嘴的猎物,也跳下怒江,没想到它们居然成了患难与共的好友!最后它们漂到了野猴岭;野猴岭,望文生义,必需是那些猴子的天地了,它们凭着机智痴呆,打败了赤面猴王,把猴群永远的赶出了野猴岭,它们便把野猴岭改成了豺狗岭,豺狗岭食物丰硕,它们小日子过的`还算惬意,可天有不测风波,豺也有旦夕祸福,洛戛的客人居然找到了洛戛!洛戛就要和客人相聚的那一瞬间,达维娅气愤的把洛戛撞到怒江里。

回到了自己的豺群——埃蒂斯豺群,产下了两只小豺崽,一只一出世就死了,还有一只眉心有一块白斑,就取名叫白眉儿,可由于达维娅是第一次性产崽,结果产道感化,达维娅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了黑蝴蝶的小风笛,希望黑蝴蝶能够帮她养育白眉儿,果真,黑蝴蝶找不到爱子小风笛,就把白眉儿当成了儿子养,可黑蝴蝶究竟知道了是达维娅咬死了,丢弃了白眉儿,可由于白眉儿爱出风头,被豺王夏索尔赶出了埃蒂斯豺群,由于自己的血液里有猎狗的基因,所以投靠了人类,当上了猎犬。

双面猎犬读后感11

当天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的140——185页,白眉儿(豺与狗的儿子)到来了一户农家,它想做这户人家猎犬,由于这户农家收容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小狗,它也很快添加了这个小家庭。

可是,它在哪儿很不受其它小狗的欢迎它,有些小狗说:“看白眉瘦狗又来了”,有些小狗说:“见过瘦的没见过瘦的像他只剩下皮包骨头的狗”还有的说:“瞧它那样必需良久没吃过物品了”…… 白眉儿听了很怄气,它瞪大眼睛死死的盯谈话的狗说:“你们别看我瘦可我劲可大了,不信比比看谁抢到食物”,就在这时,突然听到铜锣当!当!当的声响,这时农户来喂狗的信号。

白眉儿并没有反响过去,也没有朝声响的方向跑去,可是他看到别的狗都往声响收回的方向跑时,他也舍生忘死的冲了过去,农户的食物在狗狗的头顶飞来飞去,狗狗们都力争抢先的上窜下跳挣抢食物。

有一块很大的肉在狗狗们的头顶飞来飞去,它们谁都不想丢弃这块美食,突然白眉儿纵身一跃越越过了其它狗狗的头顶,张开大嘴咬着了那块大家都想获取美食。

读到这里我觉切以后不能以貌取人,遇到事件也不能丢弃,要有自己的想法并致力去成功。

双面猎犬读后感12

施宇轩

这个暑假,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本生物小说《双面猎犬》。

这本书是我目前最爱看的生物小说,以致于我整整看了四五遍还未尽兴。

这本书讲了母豺达维娅和大猎狗洛戛生下了半狗半豺的怪物白眉儿,白眉儿在一切人和豺的轻视下不时致力着,终于在一次性偶然的时机,白眉儿从豺群里的一个苦豺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低劣猎犬。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白眉儿,它的精气令我泪如雨下。

故事中巫娘的鸡又一次性不见了,一切人都以为是白眉儿偷的,都骂它是豺狼胚子,白眉儿好不容易从死亡的边缘跳了出来。

但它为了报答救命恩人阿蛮星,不顾冬天的冰冷,一切人的唾骂和追捕,终于抓到了真正的偷鸡贼,还了自己的洁白,而且成了猎户寨寨主阿蛮星的猎犬。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书的最后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写的是白眉儿第一次性与猎户寨的猎人们和猎狗们在宽广的 尕玛尔草原打猎的故事,虽然这是白眉儿第一次性与人类打猎,然而它的体现十分低劣。

一开局,它就发现了藏在芦苇丛中得猞猁,而且在追捕猞猁的途中,白眉儿追上了猞猁,还独自一“犬”咬下了猞猁的一条尾巴,还差点连性命都没了,幸而猎人们开枪打死了这只猞猁,由于这次打猎白眉儿的功劳无可比较,所以它成为了猎户寨所猎狗的首领。

这本书让我有笑也有泪,当我看到《双面猎犬》还有续集时,我真想立刻去买,来喂饱我这个小书虫。

双面猎犬读后感13

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的第三本书。

它的名字叫“双面猎犬”,作者是沈石溪,他可是个生物小说大王,曾经出版了五百多万字,很凶猛吧。

这本书的客人公叫白眉儿,它是个混血儿,爸爸是猎狗妈妈是豺。

生活在豺群,从小被人看不起,但白眉儿身体矮小,一岁时就可以和豺王相比,身体矮小的它在一次性猎食中,因抢了豺王的风头,被赶出豺群,到一个猎人家当了猎狗。

可它不满足于生活,最后回到豺群,把豺王夏尔赶上前,自己做了豺王。

就是这种致力上进的意念,让白眉儿最终当上豺王。

这本书我很喜欢,为什么?由于字里行间流出的滋味,让人身临其境,就像自己亲身站在生物背地一样,让人读了不肯放下。

同时也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事。

记的在上三年级时,我的英语效果不时不好,但我就是不肯逞强,决计要让英语效果提上去。

我上课仔细听,下课好好温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了,英语效果有时还100分呢。

“双面猎犬”和我的事迹说明了做人要有上进心,要致力。

倡导都去大家去读一读这本书。

双面猎犬读后感14

前几天,我看完了生物小说之王沈石溪的著述:《双面猎犬》。

《双面猎犬》这部小说关键写的是:猎狗洛戞和母豺达维娅在一次性异常追捕时,在朝猴岭异常繁衍,生下了有狗和豺的血缘的、半豺半狗的白眉儿。

白眉儿由于从小父母双亡,所以在豺群的位置很低,所以,有一次性它自愿当了苦豺,不过这倒是给了它一个时机,让它在豺群心中的笼统变好了一点。

可是豺王夏索尔觉得白眉儿会要挟到它的王位,就设了一个陷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

白眉儿被赶出豺群之后,被自己的第一位客人苦安子当成了狗带回了狩猎村,给人类当了猎狗。

可是,它不小心触犯了狩猎村权势最高的猎狗——黑虎,因此遭到了村子里猎狗群的追击。

最后它被客人卖给了第二位客人狩猎村村长阿蛮星。

然而,它被人们冤枉了,只好退出客人寻觅真凶。

它很凶猛,找到了真凶两只狡诈的狐狸,不只成为了狩猎村最低劣的猎狗,还当上了全村权势最高的猎狗,并且从新取得了狩猎村村民的信赖与钟爱。

《双面猎犬》是一本很好的书,大家假设无时机必定要看看!

双面猎犬读后感15

在往年的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我喜欢的书籍,可是唯有一本是我的最爱,那就是《双面猎犬》。要是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它,那么你就听听我的要素吧!

这本书通知了我一个让我特意感动的故事,在高远的日曲卡雪山里,有一只名为洛夏的猎犬,和一只叫达维亚的母豺异常的走在了一同,它们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本书的主角——白眉儿。

可是,达维娅在产后不久就死了,白眉儿一度成了苦豺。

在凛冽的冬天,由于没有富余的食物,没有暖和的窝,它早已骨瘦如材,然而,它素到来这个环球起就是在苦水中泡大的,所以,这一切并没有使它对生活有所丢弃,由于它是低劣猎狗和母豺的后辈,长处显著,这也惹起了豺王夏索尔的猜疑和妒忌,几次三番想搭救它。

可白眉儿都凭着低劣的身体素质和高明的狩猎技巧,一次性次转危为安。

然而最终它还是掉进了夏索尔的陷阱被逐出了豺群。

后来,它由于吃了人的食物,成为了猎户寨的猎狗。

开局人们并不信赖白眉儿,随着时期的推移,它历经了苦难最后终于取得人类的信赖,终于在农庄里当了一条注重的好狗,也开局了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是一本十分精彩的小说,它通知了咱们,不幸的童年往往是一笔贵重的财产,一份汗水一份收获。

白眉儿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明天的幸福和安宁。

所以,咱们必定要卧薪尝胆,像白眉儿一样,不怕命运的桎梏,用脚虚浮地的致力,去发明属于自己的未来!

沈石溪最美观的五本书

沈石溪是一位浏览喜好者,在他的浏览生涯中,他介绍了许多好书。

然而,有五本书是他最喜欢的,也是他以为最值得一读的。

上方,我枯伍们来看看沈石溪最美观的五本书。

1.《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被以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讲述了一百年间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史,描述了这个家族的七代人的恋情、酸甜苦辣、谋求幸福的故事。

浏览这本书,你会感遭到马尔克斯的文学魅力,他的文字如诗如画,充溢了构想力和空想。

他的言语繁复明了,却又富裕诗意和哲理,让人感遭到生命的美妙和无常。

假设你喜欢文学作竖罩品,那么这本书必定不容错过。

2.《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被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巅峰之作。

这本书讲述了贾宝玉、林黛玉等人的恋情故事和封建社会的种种荒唐和虚伪。

浏览这本书,你会发现它不只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部文明珍宝。

它提醒了封建社会的光明面,批评了封建礼教的荒唐和虚伪。

它的言语柔美,声势澎湃,给人留下了深入的印象。

假设你想了解中国古典文明,那么这本书是必读之作。

3.《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讲述了少年霍尔顿的生长故事,以及他对社会的不满和叛变。

浏览这本书,你会感遭到塞林格的文学才气,他的文字繁复明了,却又充溢了深入的哲理和思索。

他的故事件节引人入胜,让人感遭到生长的痛苦和迷茫。

假设你喜欢现代文学,那么这本书必定不容错过。

4.《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代表作,被誉为21世纪最关键的小说之一。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男孩的故事,以及他们在抗争中的命运和情感瓜葛。

浏览这本书,你会感遭到胡赛尼的文学天分,他的文字流利人造,充溢了情感和兽性的讨论。

他的故事件节跌宕坎坷,让人感遭到抗争的严酷和兽性的软弱。

假设你喜欢现代文学,没纤或那么这本书必定不容错过。

5.《活着》

《活着》是中国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被誉为中国文学的珠玑之作。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民的命运,以及他在历经苦难后的坚强和生命的意义。

浏览这本书,你会感遭到余华的文学魅力,他的文字繁复明了,却又充溢了生命的力气和哲理的讨论。

他的故事件节感人至深,让人感遭到生命的贵重和珍贵。

假设你想了解中国文学,那么这本书是必读之作。

我是小书虫

我是小书虫1

我很爱看书。

吃饭的时刻看书,睡觉前看书,即使上厕所的时刻也看书,爸爸妈妈都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

做一个小书虫真一件幸福的事,我从书中取得了很多常识,也获取了很多乐趣。但作为一个小书虫,我也惹过不少费事……

记得有一个周末,爸妈有事出门,出门前再三叮咛我:“于晨,锅里炖着鸡,你看着点,假设熟了你就盛碗吃好了……”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普希金童话》,不耐烦地随声附和着:“知道了,知道了,有我在你还有什么不安心的……”爸爸妈妈点头,不太安心肠走了。

可是,爸妈走后我齐全被《普希金童话》那精彩的故事件节迷住了,一会儿坐着看,一会儿趴着看,眼睛一直不退出这本可爱的书,早已把炖鸡的事抛到了无影无踪。

时期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滋滋滋……”厨房传来阵阵锅盖被蒸气顶开的响声,整个房问都飘满了鸡肉的香味……突然“嘭……”的一声,犹如炸弹爆炸了普通,把段好扒我从书中惊醒!“呀!不好!鸡肉!”我将书悄然放好,飞快地奔向厨房,一股刺鼻的糊味迎面扑来。

坏了,我惹了大祸了,一锅鸡肉变得黑乎乎的了。

这时,爸妈回来了,我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涨红的脸像被一团烈火灼烧着,爸爸怒喜洋洋地瞪着我:“你是在做烤鸡吗?”妈妈也心甘情愿地摇着头说:“你袜搏呀!就是一个小书虫!”哎呀,只能任由爸妈指摘痛骂了,谁叫我让他们安心不下呢?

唉!看书虽然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有时刻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好友,你爱看书吗?

我是小书虫2

hi,大家好,我是一个痴呆愚钝又热爱看书的小男孩。

我对书籍的痴迷,让我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虫”。

听妈妈说,我只要两岁的时刻,妈妈就给我订阅了《幼儿智力环球》,一拿到书就开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虽然不识字,书上的图画却能深深地吸引我。

如今的我读书的兴致日积月累。

有一次性,曾经是早晨九点半了,但我依然在书桌旁读着《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对故事件节的痴迷不亚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

合理我看到“伏地魔对哈利念出阿瓦达索命咒”这一精彩片段时,妈妈突然走过去说:“该睡觉了,明天再看。

”我装作没听见仍继续看。

妈妈又说:“你要是再看就把书没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本。

我会如此丢弃吗?当然不会,我在被窝里翻开我的迷你手电筒,又偷偷读起了林汉达的《中国历史故事集》。

这本书相当于一本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兴许是指标太大,兴许是妈妈发觉到了被窝里的光洁,最终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她猛地掀开我的被子看到我在看书,顿时气得怒喜洋洋,过后就把我的书夺走放在了客厅里。

我也只好很不情愿地睡觉了。

到了半夜我起来上厕所,回来时计上心来,不如再拿来书看一会,于是,我就迫不迭待地拿回书看了起来,直到看到睁不开眼才把书放下。

还有一次性,那是一天半夜,我正看着《实话国历险记》,看得十分入迷,似乎走进了书中的境界。

连妈妈高声喊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

直到妈妈把书从我背地拿开,我只好意甘情愿地去吃午饭。

吃完午饭我立刻脚下生风地跑回书桌,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一有闲暇时期就会晤缝插针、如痴如醉地读书,这就是爱看书的我。哈哈,我就是货真价实的“小书虫”!

我是小书虫3

“叮铃铃!”等了半天的放学铃终于响了,我飞快的背起书包,第一个冲出教室。

一只小书虫又要握昌回家啃半夜没啃完的课外书了。

看了几页?辰南找到他爸爸没有?宝宝又怎样样?我的脑海中显现出这几个疑问。

才走了没五分之一的路,我忍不住书的诱惑,就用手拉开拉链,拿出半夜没看完的书。

没走多久,我就齐全沉迷在书的环球,似乎亲身到来了那个环球,以致于没看见前面的一棵树,和数来了个亲密接触,书也掉在了路上。

我顾不得火辣辣的痛,急忙把书捡回来边走边看。

当他们对决时,我就似乎拿着客人专用的方天画戟之刃,手也情不自禁的做起举措来,“哎哟!你干嘛随意打人!我回过头一看,原来我打到了一个低年级的小弟弟,我急忙说:“对不起,哪里痛?我帮你揉一揉。

”他乐滋滋的走了。

我心甘情愿的苦笑了一下,又继续“战役”了。

人不知,鬼不觉我走到了家门口,我觉得开业会打断思绪,就不时站在那“啃”。

不知过了多久,我只觉得眼前越来越含糊,书中的字也不再是那么明晰。

我抬起头,却发现远处的路灯已收回橘黄的光芒。

我刚举手想敲门,姑妈把门开出来了,她看见我站在门口就向我扔“炸弹”了。

“怎样这么晚回来?”“快出来做作业!”······可却打不进我的无敌进攻。

我不时说:“恩!”姑妈奈何不了,就说:“我不论你了,周末等着老爸的‘处罚’吧!”虽然过了书瘾,但却要做作业做到十点。

不过看书比起做作业,我更喜欢看书。

由于我是超级小书虫!

我是小书虫4

咱们班里有许多驰名人物。有“飞毛腿”、“小作家”、“护花天使”……还有一只“小书虫”

不用说,我就是那只孜孜不倦的“小书虫”。

我情愿把整整一天的时期所有都投入到看书中,一遍又一遍地感书带给你的收获。

一朝一夕,我对家里的每一本书发生浓重的感情吗?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把翻开常识宝库大门的钥匙,它带给我的常识远比课本上的多得多。

因此,我对每一本我可爱的书都分内保护,还给它们细心肠包上书皮,每次拿出来看都小心翼翼的,惟恐弄破了。

有一次性黄柄翔看见我有一本《荒野求生——猎豹幽谷的双重潜伏》,就想借回去看看,我欣然许可了。

几天后,这本书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大伤疤——书的封面有了一条十分显著的折痕!我怄气极了,觉得心都要碎了,我又想了想,这本书也或者是黄柄翔不小心才弄成这样的,便没有嗔怪他。

不久后,黄柄翔又想向我借一本沈石溪的《狼国女王》,我踌躇了一下,又觉得人总有犯错的时刻,便把书依依不舍地借给了他。

又过了几天,当黄柄翔把一本“创痕累累”的《狼国女王》给我的时刻,我便发誓再也不把书借给黄柄翔了。

作为一只“小书虫”,博学多才让我收获颇丰,让咱们成为“小书虫”一员,感触读书带给咱们的喜悦吧!

我是小书虫5

我是一个小书虫。

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

我是五二班的一名小在校生,我爱看书,上方我来跟你偷偷的`分享一下我看书时出现的事吧!

有一次性,我在放学的路上看书,我正读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有人吼了一声:“柴露莹,别看了,小心前面的电线杆子!”虽然,喊的很大声,然而我并没有听见。

突然一声“呯”我就倒在公开了,手捂住额头,大喊了一声:“好痛啊!”书也掉在了公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在路队上看书了。

记得还有一次性。

我放学回家,把作业统统写完以后,我就开局津津有味的读起书来。

看完一页又看一页,不停不时到早晨7:30的时刻,我的肚子突然痛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很美观,而后我就去了厕所,到了厕所门口,我又回屋拿了一本书,名字叫《笑猫日记》,开局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书,虽然在厕所里看书,然而,依然精打细算。

我妈妈曾经把饭菜做好了,我也上完厕所了,我还是走进屋里坐在椅子上看书,妈妈叫了一声,:“吃饭了!”见没应,就在叫了一声,见我还是没在应声,就大发雷庭的吼了一声:“别再看了,吃饭了,再看就把你的书扔了!”我才去乖乖的把饭吃完了,可是匆匆忙忙吃完以后,我又开局进屋拿起那本没看完的书接着看,直到九点钟,上床睡觉,才把书依依不舍的放下睡觉了。

瞧,这就是我,我就是这个小书虫。

我是小书虫6

我的兴味喜好很宽泛,他人给我取了许多个稀罕乖僻的外号,比如“沙发土豆”、“网虫”、“书虫”,其中我觉得“小书虫”和我最般配。

我爱看书,是由于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是永恒的伴侣,也是我最真诚的同伴,它就像一位博古通今的教员,经常带我在常识的陆地里依依不舍。

有一次性,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环球上最卓越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空倒倒转》。

这本书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渺小的心灵震撼,我似乎身临其境,和书中的客人公一同冒险、逃亡、呼吁。

合理我看得入迷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

”我随口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

”但我还是无法回过神来,依然沉迷在这本书奥妙的环球里,依然在那里目不转睛得看书,没动一寸中央。

妈妈连着喊了几声,见我是爱理不理的,她推开业,怒喜洋洋的走出去,眼神简直可以“秒杀”几只蚊子。

这时,坐在椅子上看书的我,突然“哇塞”大叫,吓得妈妈一大跳。

我激动得说;”火星人终于发现光阴倒转的运转,这位平凡的救世主,我太拜服他了。

”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对我说:“小书虫,马上给我去洗手吃饭,不然和你的宝贝书说再见吧!”我正预备同她反驳,然而阅历通知我小孩在小孩儿背地总是错的,特意是在小孩儿有理的状况下。

于是,我一声不吭的去洗手吃饭。

同窗们,看了我的引见,你觉的我这样好吗?假设以为好的话,就和我一同读书吧。

我是小书虫7

小时刻,我喜欢哭闹。妈妈便给我读故事书,看着五彩缤纷的图画,听着妈妈温顺的声响,我进入了梦乡……可以说我从幼儿园起,就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气,每天回家就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就入迷了,随着客人公一同历险,一同漫游未来……

如今我和书更是如影随行,家人都叫我“小书虫”。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正捧着《鲁滨逊漂流记》津津有味的看着,品味着书中的酸甜苦辣。

这时街坊王阿姨找妈妈有些事,妈妈和王阿姨嘀咕了一几句,妈妈就急匆匆地叮咛我:“我和你王阿姨有些事要处置,电饭煲的米和水曾经放好了,过半个小时插上电。

不然半夜就吃不到饭了。

”说完妈妈就走了。

我胡乱地应了一声。

妈妈一走,我又沉迷在书的环球中,我被书中的故事件节深深吸引了。

早就将刚才许可的事抛到了无影无踪。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我听见了敲门声,才想起煮饭的事件。

没方法,只好开了门。

妈妈边换鞋子边问:“米饭煮好了吗?”我支支吾吾的,满脸通红,双手不知该放哪里,急得真搓手……妈妈一看到我的表情就一清二楚了。

翻开电饭煲,一看锅还是凉的,一锅晶莹剔透的生米,妈妈啼笑皆非地说:“当天你吃生米吧!”我慢吞吞的拿了一粒米,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笑着说:“真好吃!”

岁月悠悠,书香照旧,不变的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我是小书虫8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

可想而之,我是一个对书情有独钟的人。

每天我都会迫不迭待的奔向书海,在常识的陆地里牵肠挂肚的漫游。

每看一本书,我都会引以为荣,有一种春风自得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觉得。

而且每次看书时,我都会废寝忘食。

一天早晨,我匆匆忙忙的吃了几口饭,就乐不可支的拿起一本书,犹如刚探出头的小草如饥似渴的吮吸着春天的甘露一样,目不转睛的吸取书中的精髓。

人不知,鬼不觉中,旭日西下,我依依不舍的方向书本。

可是肚子似乎在玩接力赛,我刚放下书本,它就咕咕咕的唱起了《饥饿交响曲》。

没方法,我也吃不了什么了,我也吃不了,一不做二不休继续看书吧!我一边从新拿起书本,一边自我刺激,直到妈妈任务回家做晚饭才吃。

深夜妈妈再三的敦促我:宝贝十点了,快上床睡觉吧我!见这章残余的字数不是很多,文笔又十分的柔美,便苦苦乞求道:妈妈,让我把这一章看完嘛!在我的重复乞求下,妈妈心甘情愿道:好吧,那你把这一张看完必需睡觉。

若是你问我为什么热爱浏览,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浏览关于他人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关于我来说书是常识的源泉,学无止境。

浏览是我赏心悦目,还明确了许多情理。

集腋成裘。

由于我孜孜不倦的浏览,成功了许许多多课外读物,所以常识量十分丰厚。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日积月累,搜集了许许多多的好词佳句,囊括了泛滥奖项。

浏览使我的生活丰厚多彩,浏览使我的常识永不干枯,浏览使我的学习劳逸联合我爱浏览!

我是小书虫9

我有一个习气,就是爱看书,只需一有时期,我就拿起书看起来而且全神贯注。

有一天下午,弟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的书。

他到来我家,一进门我就看见他手中拿着书,我一手从弟弟手里抢了过去,我说:“我只看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还给你。

”到了吃饭的时刻了,我坐在饭桌前,看着妈妈做的香喷喷饭菜,肚子叫个不停。

可是,我对这些饭菜毫无兴味,又捧起书来,走进了书房。

弟弟走向我,看着我全神贯注地看书,他就说:“行了,辉辉哥哥,吃饭了。

吃完再看也不迟呀!”我似乎没反响过去似的,还是分心致志地看书。

弟弟一下子把我正在看的书抢了过去,这是,我才缓过劲来,我怄气地说:“为什么要把我的书拿走啊?”弟弟却狰狞地看着我,说:“你要不要吃饭啊?不吃的话,这本书就不还给你了。

”这时,我才醒目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刻弟弟拿着书,在我人不知,鬼不觉中溜走了!

吃好饭,我问妈妈:“弟弟呢?”妈妈点点门,又说:“走了啊,你不知道吗?”我低下了头,长长的叹了一口吻,说:“我的书啊,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把这个案件的终局看完了。哎!”

书虫是我,我是书虫。一本喜欢的书就像一杯回味无穷的咖啡,等着咱们品味它;一本喜欢的书就像沙漠中的“绿洲”······

我是小书虫10

我是一条小书虫。

“啃”书,是我每日必做的事。

我的读书故事丰厚多彩,幽默极了!

有一天,爸爸要出门,叮咛我把日记草稿写好,他回来要审核。

“砰”随着关门的声响,爸爸出去了。

刚才还在伪装仔细写作的我,马上放下笔,从书桌抽屉里“变”出一本书。

我急忙翻开书,贪心肠翻阅着,像一只捕到肥沃羊羔的大老虎。

书是一架可以爬向高处的梯子,我盼望爬到巅峰;书是一朵芬芳扑鼻的花儿,我喜欢陶醉在花丛中。

合理我在津津有味地“啃”书时,“叮咚”吓了我一跳。

难道是爸爸在按门铃,这么快回家了?哦,不是!原来是闹钟在按铃,提示我:9点了。

我都看了一个多小时了,怎样觉得那么快!我拿起草稿纸,把我从书中取得的营养反应给它。

我真是“下笔如有神”。

很快,文章写好了。

我又拿起“美味佳肴”“啃”起来。

可不到一会儿,“叮咚”又来了。

这回准是爸爸回来了,我的双手惧怕地悄然发抖,急忙拿起草稿本,一边胡乱地把书塞到书架上,一边用慌慌张张的声响回答:“谁呀,来了!”开了门,我满脸愁容,把日记递给爸爸。

“嗯,不错嘛!”爸爸给予了我美化。

而此时,我心里偷着乐:哈哈,我这手段还挺高明的!既看了书,又写了日记。

其实,是有一个“神仙”在暗中协助我,那就是书!

我这只书虫为什么白白胖胖?由于书架上有太多的营养品在等着我。我每天都“吃”双份,肚子里的墨水不多就怪了!

我是小书虫11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觉得杜甫说得太对了!

大家必定不知道,我还是一个实打实的“小书虫”呢!听妈妈说,我小时刻是看着小卡片识字的,小卡片的身上上方印字,两边有插图,上方还有拼音呢。

大了一点上幼儿园了,教员就给咱们讲故事。

到了早晨妈妈让我睡觉,我便乖乖的上了床,可是又怎样也不肯睡,脑瓜里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让妈妈给我讲故事。

从此每天早晨美丽的童话故事就陪着我进入梦乡。

通知你们哟,我听过的故事可多了,有《小红帽》、《白雪公主》、《灰姑娘》、《丑小鸭》等等,你们可别笑话我呀,我还由于故事中的客人公哭过不少鼻子呢!等再大一点,我上小学了,由于我缓缓地意识了好多字,我就开局自己看书,从故事书到小说我一个也不放过。

我知道书是永远也读不够的,每一次性浏览都会有新的发现。

我很喜欢读书,每次到书店都会让妈妈给我买好多书。

在常识的陆地里,我就像一块大海棉怎样也吸不饱。

我以为光是读书还是不够的,小的时刻屡屡都是大至看一遍就放在一边了,如今赵教员教咱们要边看边画好词好句,再去想想他人为什么这样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就这样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呢!

每一回读书,我都会体验出不一样的觉得,有一句话说得特意好:“书,既是咱们的良师,也是咱们的益友”,同窗们让咱们一同多读书,读好书吧!

我是小书虫12

咱们戴家出了一只“书虫”,这条虫虫不吃树叶爱“啃”书页。

椭圆的脸蛋,灵动的双眼,一字眉,塌鼻头,一遭到冤枉“泪珠子”就哗啦啦往着落。

“书虫”一做完作业,抱起书包就“啃”,吃饭、睡觉忘得一干二净,非要妈妈把书收掉,才不情愿地做别的事件。

一次性,这只“书虫”抱起新买的一本《最炫作文》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不一会就被深深吸引了,坐在那里时而大笑,时而拍手,最后居然从7点看到9点半,还不舍放书,妈妈急了,把书从她手里夺过去,翻开灯,强制她睡觉,妈妈一转身,她又调亮一丝丝床灯,继续“啃”了起来。

无奈还是被发现,连电源插头也被拔了,还被妈妈紧紧抱住,逼迫闭眼。

书中的情节像山珍海味一样诱惑着“书虫”,不“啃”舒适了决不罢休。

“书虫”急了,“啃”了妈妈一口,趁妈妈大叫松手之际。

挣脱开妈妈的怀抱,极速地插上电源,继续开“啃”书页——————

私家车上,游览途中,宾馆里,在那些持久的休憩时期,“书虫”或看,或听。

“沉迷”在浓浓的“书味”中。

“书虫”家,客厅、书房、卧室、卫生间;床头、书柜、书桌、甚至电视机上,都散布着各种书籍。

这条“书虫”口味杂。

天文、天文、历史、军事、小说都是她的菜。

哈哈!通知你,这条“书虫”就是我————————戴新颜。

我是小书虫13

“终于把作业做完了!”我伸了个懒腰,带上钱,走出了家门,奔向“大树之屋”。

进入书店,首先映入我视野的是一排排花花绿绿的童话书;接着,四小名著也迫不迭待地跑来了;最后……我的眼睛美不胜收。

迫不迭待地看了起来。

四小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外面的人物更是妙无法言:刘备、关羽、张飞、在桃花园内结拜为三兄弟,他们的长吁短叹,他们坚强不屈的声响,至今让我无法遗记。

《狼牙山五胆大鬼》中的英雄人物为了这个幸福的“小家庭”,英勇就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书中,作者以柔美的语句向咱们展现了一个乖僻的小女孩:她头发的色彩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

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方布满了雀斑。

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划一洁白。

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做的……大家别看她是个女孩子,但她力气超大,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凶猛的鲨鱼,安妮卡和杜米是她的好好友,无论在什么时刻,三个好好友都心连心,不向艰巨抬头。

看到这儿,我的脚不觉有些麻木,情不自禁地靠在了书柜上,继续吸取着这可口的“糖果”,读到这儿,我以前的饥饿都被抛到了无影无踪了,顿时,我又不禁自主地想起了一句莎士比亚的话:书籍是全环球的营养品。

黄昏来临了,书店要关门了。我放下了书,咽了一口唾沫依依不舍地朝书店外走去,脚站的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教员激励咱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小书虫”缓缓地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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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我就是一只吃书长大的小书虫。

小时刻,我是一只喜欢听童话故事的小书虫。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刻,我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假设妈妈忙得脱不开身,我会不时拉着她的衣服,直到她讲为止。

每次,妈妈都会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许可我。

虽然她很累,讲得也不是那么好听,但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我总能在妈妈的故事声中缓缓进入梦乡。

上小学一年级了,我成为了一只爱看绘本的小书虫。

每当拿到一本新的绘本时,我会似乎一匹饿狼,扑向旧书,贪心肠读着,吸取着书中的营养,三下五除二地就读完了一本绘本。

一个星期上去,我可以看上十几二十本绘本呢!

上五年级了,我成为了一只吃各种小说的小书虫,不论是什么小说,到我手里,都会被我啃得稀巴烂。

记得有一次性,我正在目不转睛地看书,看得废寝忘食,妈妈喊我吃饭,我都齐全没有听见。

过了良久,我似乎闻到了一股火药味,这是怎样回事呢?是菜烧焦了吗?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怒喜洋洋地冲过去了,头上似乎曾经在冒烟,她还大吼一声。

你们知道妈妈的“狮吼功”威力有多大!由于沉迷在书中,所以我把吃饭的事件忘到了无影无踪了!

是书把我变成了一只“小书虫”,爱读书的“小书虫”!置信有一天必定会破茧成蝶,飞向清朗的天!

我是小书虫15

书,是我生活中无法缺少的一局部。

我爱看书。

牙牙学语时,爸爸就给我讲《小猫钓鱼》的故事。

刚读小学一年级,我就读《叶公好龙》、《猴子下山》等这些寓言、童话故事。

到如今五年级了,我就读上了《散文集》、《诗歌集》这些书籍,当然了《成吉思汗》、《儒林外史》、《庄子》、《孔子》这些深化浅出的历史读物也成了我的亲密好友。

我陶醉在童话的残酷、散文的柔美、寓言的活泼中,也经常沉迷在历史读物中,不能自拔。

于是,我就成了家长、同窗、教员眼中的一个货真价实的“四眼资深小书虫”。

每次一到周末,我都要缠着爸爸带我去书店。

我在那儿,如饥似渴地浏览着,感遭到了无量的快乐,屡屡会忘了时期,忘了回家,而且每次都会一无所获。

我不只经常买书看,而且还经常借书看。

记得有一回,我从一个同窗那儿借来了一本沈石溪的生物小说。

我一看就爱不释手,真想一口吻把书看完。

可是,毕竟上学时期有限。

还书的时期很快就到了,我着急万分,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直转。

最后,我用一支可爱的钢笔,换来了又一天的借读时期。

那一天我真是分秒必争地看着,连上厕所都要等真实憋不住了才去上,终于囫囵吞枣地把书看完了。

虽然我还了书,但书中的情节让我魂牵梦绕,书中的一个个小生命让我牵肠挂肚,上课老是走神,睡觉也不虚浮。

于是,我选择要去买一本回来。

在我的软硬兼施下,爸爸终于赞同了,我的小书架上便又多了一本崭新的小说集。

我一见到书,就如鱼儿回到了水中,鸟儿回到了林中。我梦想,自己每天能捧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靠在阳台的椅子上,沐浴着暖和的阳光,倘徉在常识的陆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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