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目标是先赚一亿”,无疑会给人一种逐利的感觉,甚至可能把赚钱作为唯一的目标,为了达到目标而把病人当作唐僧肉。
“空降到全国各地打压你们当地,贵阳医院已上线,目标是先赚一个亿!”近日,一段“新聚星与贵阳医院开工建设”的视频引发热议。据报道,贵阳市卫生局医务处庞女士表示,“新聚星河贵阳医院”并不在该局的监管名单上,该局也没有批准该医疗机构。
“目标是先赚一亿”,语气不小,让人不禁好奇这家医院从何而来?奇怪的是,虽然公开展示的横幅和开业时员工喊的口号都声称是医院,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批准,并表示“视频中的地方可能是一个美女”。机构或诊所。”
即使是美容机构或诊所,也必须经过审批、注册等手续才可以执业。如果确实是以医院名义开设美容机构或诊所,则涉嫌虚假广告、误导公众。
如果是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营利性商业组织,在商业讨论中设定商业目标并没有什么错。然而,在公众的认知中,医院不可能是这样的。无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在公众眼中,都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医生肩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一旦“目标是先赚一亿”,无疑会给人一种逐利的感觉,甚至可能把赚钱作为唯一的目标,为了达到目标而把病人当作唐僧肉。
例如,媒体曝光昆山虹桥医院要求医生允许患者消费最高7000元。当地卫健委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该医院涉嫌未遵守相关诊疗规定、未按要求填写病历、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他还表示:“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虽然这是人们忘却利润、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的个别案例,但对公众的心理影响非常强烈,对公众影响很大。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形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宗旨是救治生命、救治伤员、防治疾病、服务公民健康”。无论什么形式的医疗机构,任何一个医疗机构都不能忘记这个宗旨,不能贪图金钱。逐利不仅违背基本道德准则,还会导致为违法违规付出代价。
事实上,并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都是无利可图的。 《基本医疗卫生促进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医疗机构看在钱眼里而受到诟病,就完全否定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意义。医疗卫生机构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一旦偏离,后果将是无穷无尽的。
具体到“新聚星河贵阳医院”,当地相关部门除了回应记者采访外,也应该介入调查,查明其真实身份、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并给公众一个解释。无论如何,一开张就提出“先赚一亿”的“医院”,首先应该救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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