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江秋莲诉作家陈岚诽谤罪刑事案件作出判决,驳回江秋莲的起诉,江秋莲表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陈岚表示,如果她上诉,会和一审一样正常受理。
2022年3月份,陈岚与江秋莲的对话话题在微博上登上了热搜榜首。
海淀区法院驳回江秋莲对陈兰的起诉。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2022年3月10日,作家陈岚在微博发文,揭露江秋莲借江歌事件进行大量非法集资,利用舆论同情网友,并附上多张聊天截图。
对此,江秋莲发文公开控诉“作家陈岚”长期对她的造谣、诽谤、辱骂,认为陈岚带领网友在网上攻击、欺凌她。江秋莲列举了自江歌案以来陈岚对她的诽谤、辱骂次数。一年来她做了什么:陈岚通过直播间直播、网络电话等方式散布谣言,多次污蔑江秋莲“洗钱”、“诈骗”。
当年3月12日12点左右,江歌母亲在微博发文称,微博不是法院,尊重法律不只是说说而已,法治社会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法律,而不是任意的造谣污蔑。他不屑在微博上对峙,直呼陈岚“法庭见”。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江秋莲以诽谤罪向法院起诉被告人陈岚,海淀区法院于2023年9月22日立案。2024年5月21日,江秋莲补充起诉事实,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判决书称,经调查,江秋莲提供的证据虽然可以证明被告人陈岚发表了相关言论,但不能证明相关言论内容系陈岚捏造、虚构。法院及审判长所谓“派人殴打后来成为反对派的原捐款人之女”、“江歌骗取陈世峰十万日元”等说法,均有新闻媒体报道或他人转述等相应来源,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系陈岚捏造。其次,陈岚所谓“江秋莲将捐款高利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及“老江”身份的认定,是基于公开的裁判文书及网友的评论、推断、质疑,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陈岚是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转发,也不能认定为诽谤。
海淀区法院表示,自诉人江秋莲起诉被告人陈兰诽谤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且不能提供补充证据,故本院不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江秋莲对被告人陈兰的指控被驳回。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岚告诉澎湃新闻,她与江秋莲并无私人恩怨,是最早同情她、帮她申诉的博主之一。2021年,她对江秋莲的一些做法提出质疑,比如为慈善募捐。去年底,她发现自己被江秋莲刑事牵连,提起私人诉讼时,她很震惊。“我当时不紧张,正常应诉,没有请律师。”她称,已经收到判决书,“经核实,法院判决驳回江秋莲的诉讼。”
江秋莲向澎湃新闻表示,她对刑事裁定结果不满,将提起上诉,其律师正在准备相关材料。陈岚称,如果江秋莲上诉,她将采取与一审一样的态度,“实事求是,正常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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