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女娲源于苗族创世神话
文 | 石朝江
一批主流史学界通过调查研究,认为中国史书中记载的伏羲、女娲,源自苗族的“洪水故事和兄妹联姻”,也就是说,伏羲、女娲的传说,是一本以苗族创世神话为基础的书籍。
20世纪30年代,我国民族学的先驱蔡元培曾派中央研究院的凌春生、芮以夫到湘西苗族进行调查研究。后来,二人合作发表了著名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芮以夫先生通过湘西的田野调查,在中央研究院主办的《人类学学报》第1卷第1期上发表了《苗族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传说》一文。
他说:“撰写《湘西苗族调查报告》的雷义夫、凌春生等现代人类学家,经过实地考察,发现这是苗族传说。据此推论,苗族人都是由伏羲、女娲二人而来,他们原本是兄妹,后遭遇洪水,人口断绝,只剩下这两人通婚,延续了人类。”
| 芮毅夫等人与凌春生《湘西苗族》调查报告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成立联合大学。著名学者闻一多教授对西南少数民族进行了田野调查,撰写了《伏羲研究》一书。闻先生在运用双重论证方法的同时,还引入民俗学的研究方法,对伏羲神话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研究。
《伏羲氏研究》前半部分从流传下来的文献中收集了大量关于龙、蛇的记载,结合当时已经发现的汉代石刻,证明伏羲氏是龙的图腾;后半部分收集了西南少数民族关于伏羲与女娲兄妹联姻、大洪水后重新创造人类的近50个故事和民间资料,并加上注音注释,证明伏羲氏是南方苗族、满族的祖先神。
|闻一多
闻一多先生通过研究,得出了四点结论:
第一,伏羲、女娲都是人头蛇身,这是上古时期的图腾遗物。
他认为伏羲氏一族是蛇族或龙族,他说:从人首蛇身(或龙身)的伏羲、女娲神话看,“既是包氏二龙和散见于古籍的蛟龙、腾蛇、双头蛇传说的共同来源,也是人首蛇身的二黄——伏羲、女娲及其化身——炎黄或微蛇的来源”。
第二,伏羲、女娲都是葫芦的化身。
在列举了各种有关伏羲、女娲与葫芦关系的传说后,闻一多指出:“总体来说,以上这些例子,让我们觉得伏羲、女娲是葫芦的化身,或者用民间传说的话来说,是一对葫芦精。于是我注意到了伏羲、女娲这两个名字的含义。经过我的探索,伏羲、女娲确实是葫芦。”“至于祖先为何是葫芦的化身,我想是因为瓜的种子多,是子孙繁衍的最好象征,所以拿来作比喻。”
第三,伏羲与女娲是兄弟,在特殊的环境下结为夫妻,才使得人类得以不断繁衍生息。
第四,伏羲、女娲应为苗族的祖先神。
| 闻一多和他的“伏羲研究”
马长寿先生研究西南少数民族神话的方法与闻一多类似,体现在其《苗瑶起源神话论》一文中,运用考古、历史、训诂、神话等多种手段相互印证,综合运用古今、邻近民族的对比,探讨苗瑶神话起源的相关问题。
他运用“综合”研究法和多重相互比较研究法,认为“中原神话中的包羲、女娲本出于楚国,是楚国苗族的祖先……由于中原与楚、苗有了交流,汉、苗文化有了交流,所以楚、苗的上古帝王神祇不仅在苗族中流行,而且也被汉族借用。时代已远,所以中原人已不知道伏羲、女娲是楚、苗的祖先。汉族借用苗族的伏羲、神农作为上古帝王,就如同苗族崇拜孔子,汉族把瑶族祖先盘古视为创世之神一样,是古今中外皆知的神祇。”
|马长寿《国史研究文选》
侯哲安先生在《伏羲、女娲与我国南方各民族》一文中说:
“伏羲、女娲都是传说中的人物,甲骨文、金文中都没有记载,直到战国时期,才有文字记载,相关少数民族如苗族、瑶族等也流传着他们的故事。伏羲、女娲代表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开始。
伏羲、女娲关于兄妹结婚和禁婚的传说,标志着原始社会由群婚制向族外婚制的过渡,他们的许多创造性发明代表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伏羲、女娲的传说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根据的,从民间传说反映到历史文献中。记载最详细的是《庄子》,《人间世》、《太上老君》、《修自然》、《天子方篇》等都提到了伏羲。庄子是楚人。《左传·召十七》说:“陈为太昊之邑”,说明伏羲在楚,所以伏羲的传说最早或最普遍地保存在楚国各族人民的记忆中。现今的苗族、瑶族分布广泛,但主要发源于楚国无羲一带,后来逐渐分散迁徙。
苗族、瑶族的起源与伏羲、女娲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春秋时期伏羲、女娲的后裔来看,其中一部分人在远古时期就已经融入了华夏族群,而没有融入的,则是所谓的三苗、蛮,也就是南方苗族、瑶族的先民。
陈国俊先生曾写过一篇题为《苗族祖先神话》的文章,他列举了三则苗族祖先神话,并说:“上述三则神话,表面上有许多不同,毋庸置疑,其实是同一个神话,后人加了一些小情节。这三则神话的共同点是:‘古时候,有一场洪水,天下人类全被淹死,只有兄妹二人逃过一劫。后来,洪水退去,兄妹二人不得不成婚,生下一个瓜形的儿子,他们一怒之下,用刀把瓜砍成碎片,散落在各处,这些碎片变成了各种各样的人。’类似这样的神话,并不是苗族独有的,笔者调查过许多苗族,都发现了类似的内容,可以说是苗族共同的祖先神话。”
吴泽林先生在《贵阳革命报·社会周刊》第四、五期上撰写并发表了《苗族祖先起源传说》一文,在列举了花苗、巴寨黑苗、短裙黑苗等传说后,在结论中指出:“苗族神话中,兄弟姐妹结婚,姐妹是不愿意的,只有在再三提出条件后,她才勉强答应。这或许证明这些神话形成时,兄弟姐妹通婚已不流行或被严格禁止。否则,他们怎么会提出几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条件呢?”
|吴泽林、陈国军等:贵州苗彝族社会研究
石宗仁在其著作《荆楚与中国》中也说:“中国著名学者闻一多、徐旭升、凌春生、芮以富、马学良、马长寿等,均认为伏羲、女娲是苗族的祖先,作者在《伏羲、女娲是苗楚之祖》一书中,已论证了这一点。”除前辈学者的论述和田野调查外,清代北清桥的《东西县志》、《宝庆府志》和《苗俗》等地方志,均记载伏羲、女娲是苗族的祖先,并受到苗族人民十分虔诚的崇拜和祭祀。由于伏羲、女娲是苗族的祖先,苗族人民中流传着“神话传说”、“宗教祭祀以傩愿”、傩公傩母史诗、傩猊等多种文化形式。精美的“有头无身”男女神木雕,共同颂扬了伏羲、女娲的祖先地位。
|石宗仁《荆楚与中国》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相信,先秦文献记载的伏羲、女娲兄妹成婚的传说,来源于苗族洪水故事和兄妹成婚的创世神话,苗族人民在上古时期与伏羲、女娲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然,中华民族以神话的形式记录了伏羲、女娲二人,因为他们为中华文明早期做出了巨大贡献。现代知识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历史不可能像神话中描述的那样,一场大洪水淹没了天下人,后来幸存下来的两兄妹结为夫妻,再造人类,繁衍生息。
但这是先秦时期的人说的,不但中华民族这么说,世界上很多民族也这么说,这或许反映出人类经历过一个通婚、兄妹通婚的阶段。
我们要指出的是,不管历史真相如何,中国史籍中确实有伏羲、女娲兄妹联姻的记载,而且专家们也已考证,中国史籍中记载的伏羲、女娲确实源于苗族的创世神话“洪水故事与兄妹联姻”。
正因为伏羲与女娲兄妹结为夫妇,共同诞生了人类,他们才是有文字记载的最早可考证、最具代表性的中华民族祖先。
| 伏羲
关于作者:
石朝江·苗族
我国苗学高级专家,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贵州省文史馆馆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原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巡视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社会思想史学会学术顾问(原副会长)等。
《中国苗族哲学社会思想史》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世界苗族迁徙史》获第七届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图书奖一等奖。出版有《中国苗族学》、《中国苗族哲学社会思想史》、《世界苗族迁徙史》等著作,合著、主编著作多部,个人科研成果达50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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