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后,妻子黄某要求他停止性生活,两人为此经常吵架,并伴有肢体冲突。黄某买了一把刀藏在枕头下。2023年9月22日,两人再次为此吵架。次日零时许,黄某持刀向丈夫胸部、颈部连刺数刀,丈夫死亡。近日,广西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开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60岁)与被害人付某(65岁)系夫妻关系,同居于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3月,黄某发现付某与谢某有婚外情,认为付某私自将家庭收入赠予谢某,二人因此多次吵架、发生肢体冲突,黄某要求付某与谢某断绝关系。
法院公开判决
同年8月中旬,黄某购买了一把尖刀。9月22日,黄某将刀放在卧室床头枕头下。当晚,黄某与付某因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争吵。次日零时许,黄某持刀朝付某胸部、颈部刺数刀,致付某昏倒在地。
黄某认为付某已死亡后,将刀放入挎包并于凌晨3时许带到柳江河畔扔进河中,随后返回家中报警,谎称回家发现付某已死亡,并在家中等候警方赶到处理此事。
经辨认,付某系被单刃凶器刺伤右颈部,致右侧颈外静脉断裂、右侧颈内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另查明,2023年9月23日18时,黄某在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对杀害付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人员根据黄某丢弃作案工具的地点,在现场搜出一把尖刀。次日,黄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公开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刑罚后,五年内又犯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黄某某作案后报警时虽然没有透露自己是作案人,但也没有逃离现场,在接受司法机关讯问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其被抓获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
本案因婚姻家庭生活矛盾引发,被害人付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对导致本案发生负有部分过错。
考虑到黄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所述,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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