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中 500 万奖金该归谁?江西章贡区法院案例解析

admin 2024-09-21 阅读:8

9月20日,江西省章贡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赣州一对夫妻离婚,未离开家,未分割财产,结果女方以2元钱获赔500万元。

如果夫妻离婚,但财产没有分割,500万元奖金该如何分配?

齐先生(化名)是一名离异人士,他与父母及儿子大齐(化名)居住在自己申请的公租房内。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陈女士(化名),两人很快结婚。婚后,陈女士便入住了上述公租房,两人随后生下儿子小齐(化名)。因孩子需要上学,齐先生与陈女士打算购买一套商品房。为取得购房资格并保住公租房,齐先生与陈女士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未分割夫妻财产。

离婚协议签署后,陈女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齐先生向陈女士支付了19.5万元购房款,此后双方经济往来频繁,齐先生、陈女士及子女分别住过公租房和商品房,并共同经营广告业务。

2022年5月10日,陈女士花2元钱购买福利彩票,中奖500万元,税后获奖金400万元。2022年8月9日,陈女士与齐先生就所购商品房进行协商并起草收据,约定离婚后所购房产归陈女士一人所有,陈女士向齐先生支付25万元赔偿金。从此双方再无感情纠纷和经济纠纷。陈女士当天向齐先生支付了25万元现金。第二天,齐先生搬出了商品房。不久后,齐先生发现陈女士隐瞒了中奖款项,便将陈女士告上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法院:彩票资金来源无法查明。

该奖金视为双方平等享有。

法院综合双方观点,认为协议离婚后,原告齐先生与被告陈女士未办理复婚手续,二人共同生活至2022年8月,期间为同居关系。根据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可确认,协议离婚前双方并无感情纠纷,仅为家庭利益而购置商品房。离婚时,双方未分割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继续共同生活,经济往来频繁,共同经营广告业务。

2022年5月10日,被告陈女士投资2元购买福利彩票,中奖500万元(税后400万元)。由于双方经济上混淆,无法区分被告投资的2元是其个人财产、原告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因此该奖金应视为双方平等享有。该奖金实际归被告所有,因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00万元。被告此前支付给原告的25万元为商品房分割补偿款,与奖金无关,不需要减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据此判决被告陈女士赔偿原告齐先生福利彩票奖金200万元。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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