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他人,注重源头治理
通过“减法”做好行政争议解决
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将于1月2日在新建的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工作,提供一站式复议服务。在新的起点上,区行政复议局以服务基层民生、赋能一线执法、守护营商环境为复议目标,主动适应新法实施后的新问题新挑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是一个“加减乘除”的过程,用行政复议改革的“小切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
区行政复议局创新完善行政争议实体化解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管控,推动案件实体化解,形成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今年以来,案前调解率34.1%,案件调解率38.8%,综合化解率72.9%,创历史新高。
亮点1:
三院联动推动涉民生纠纷最优解决
我们坚持以“民生民忧”为重点,重点推进工伤认定、城乡规划、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通过网络沟通、面对面释法说理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缓解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逐步促成双方就化解行政纠纷达成共识,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纠正自身错误。如在许责令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一案中,申请人将邻居违法装修引发邻里纠纷的情绪投射到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的行为上,单纯作出复议决定,对化解纠纷并无帮助。办案人员借助三处联动工作机制,站在维护邻里和谐的角度,坚持法理情融为一体,最终邻居们主动配合、自行完成整改,申请人也主动向市司法局提出了整改要求。上述涉及街道综合整治的案件被市司法局采纳,并作为典型案例向司法部推荐。
亮点2:
通过多方位调解促进交通管理纠纷的有效解决
基于交通管理案件量大,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即调即处、能调即停的调解原则,引入专业力量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创新推出“一个端口、两条路径、多级主体协同”的交通管理案件“1+2+X”调解机制。即由复议人员对复议申请进行简要筛选并转送案前调解小组和专职行政调解员,由案前调解小组启动处罚决定程序。由涉案单位进行自查纠错,专职行政调解员听取当事人意见,梳理争议焦点,疏导情绪、缓解矛盾,及时开展案前调解。同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对路边监控录像等证据进行还原。今年上半年,交通管制案件案前案中行政调解覆盖率已达100%,共办理案前案中调解近600件,调解率达67%,同比增长28%。
亮点3:
通过听证+调解推动涉企纠纷精准解决
贯彻落实新修改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创新行政复议听证、观摩、复议“三位一体”活动,组织听证会审结了一系列涉及企业生态环境处罚案件,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参加听证,最终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区各委、办、街道、镇法制联络员参加了听证会,市司法局领导进行了评议,在全市发挥了引领作用。此案成功入选司法部首批贯彻落实新修改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全国仅6个、上海市唯一),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的认可。
深化调解与和解衔接,化解案前和案中纠纷,注重将纠纷的实体解决延伸至案后阶段。对部分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跟踪回访申请人真实诉求解决情况,关注后续执行进展,防止案件返案。对已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在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签订的框架协议基础上,加强“政法协作”联动,协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有效发挥资源优势,合力化解行政纠纷,实现纠纷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案件协调化解率提升至41.5%,较去年同期的32.1%有较大提升。
下一步,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将继续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的柔性治理模式,注重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化解案件、化解民怨,让行政复议调解成为化解纠纷的“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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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汇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冯晓宇
验证|魏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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