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的入侵扰乱了机场的秩序。
9月11日晚19时33分起,天津滨海机场所有进出港航班停止起降。针对天津滨海机场航班大面积延误问题,当晚23时57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官方微博“天津机场便捷飞行”发布消息称,因无人机引发公共安全原因,天津滨海机场航班起降受到影响,机场及时启动大面积航班延误联合应急预案黄色响应……据统计,截至11日23时,共有29个航班延误,8个航班取消,另有32个航班转飞其他机场,打乱了3000余名旅客的出行计划。
第二天晚上,天津滨海机场航班再次延误。记者向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求证,机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已与现场确认,是无人机干扰导致的。”
12日晚,天津滨海机场航班再次延误。
12日晚,天津滨海机场航班再次延误。
这并非机场首次遭遇无人机扰民事件。2017年2月,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连续监测到4起无人机扰民事件,最严重的一次事件中,无人机飞行距离客机仅有50-70米;同年4月,成都双流机场两周内发生8起无人机干扰事件,导致114个航班改道,数万名旅客滞留;2017年5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因无人机干扰,40余个航班改道,60余个航班取消,140余个航班延误,影响约万名旅客出行;2019年2月,西安咸阳机场出现无人机扰民事件,在过去5个小时内,共有约40个航班受到影响并做出避让操作……
一位民航从业者告诉记者,飞机与无人机相撞,就像鸟撞一样,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
无人机有严格的空域限制,不能在机场等禁飞区起飞。无人机如何突破限制?无人机存在哪些漏洞?无人机闯入机场是否违法?针对网友疑问,记者调查后发现,网络上确实有人提供改装、组装无人机的服务,无人机公共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组装无人机以绕过电围栏
业务涉及无人机培训的上海智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鹏表示,目前在机场周边空域非法飞行的无人机并不多见。
他告诉记者,常见的商用无人机都会内置“电子围栏”地图,限制无人机进入受控空域。一般情况下,机场附近都会有禁飞区和限飞区。禁飞区是指禁止飞行的区域。限飞区则是限制飞行高度的区域。商用无人机在限飞区是无法起飞的,或者即使启动,也会因为内置限飞程序的启动,无人机很快降落。在限飞区,申报飞行活动后,无人机的飞行高度不能超过120米。这个高度是从地面算起,如果从100米高的大楼楼顶起飞,只能上升20米,管辖非常严格。
天津禁飞区和限制高度区地图,红色代表禁飞区,灰色代表限制高度区。
不过,一些无人机飞手为了拍别人拍不到的航拍照片或者其他目的,会驾驶无人机绕过电子围栏飞行,据他介绍,一些无人机爱好者会自行购买各种配件,改装、组装飞行无人机等。这些“手工组装”的无人机往往没有内置限制、禁飞区地图,也没有电子围栏,还有一种情况是,无人机内的“电子围栏”被破解了,限制程序也被破解了。
记者以买家身份在某网购平台上看到,平台上有不少提供无人机组装、改装服务的商家,服务对象是有速渡、研学测绘、特殊摄影等特定需求的无人机飞手,部分商家还向记者透露了改装方法。
除了硬件,软件也可能存在漏洞,无人机内置程序的误判也可能间接导致无人机干扰等情况。
前无人机企业解决方案工程师王林峰(化名)指出,某品牌无人机信号距离可达12公里,但遮挡物、电磁干扰等因素都会降低无人机的通讯距离,实际情况中,无人机的最大飞行距离可能降至8公里。一旦无人机飞出控制范围,信号就会丢失,无人机会悬停、降落,或者自动直线返航。特别是在返航过程中,无人机驾驶员在再次收到遥控信号之前无法手动操控无人机,这增加了无人机失控或穿越禁飞区或限制飞行区的风险。失控进入禁飞区的可能性很小,但这个技术问题仍需重视。
“非法飞行”扰乱机场秩序涉嫌犯罪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机飞行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规定,未经空管部门批准,禁止在机场等无人机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2021年2月,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发生无人机扰乱飞行秩序事件,警方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6人被治安拘留;2024年1月,广东警方在韶关丹霞机场抓获两名扰乱航班秩序的男子。今年9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通报,一名男子因非法闯入无人机“电子围栏”、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飞行,被警方拘留。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俊义提醒:民用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违反规定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飞行或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无人机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同时,中国法律严格禁止利用无人机实施任何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设施安全、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利用非法无人机频繁侵入机场,是严重违法行为,涉嫌危险行为。将破解程序当成生意的行为,涉嫌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
随着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无人机产业正在腾飞。王林峰指出,在一定程度上,无人机干扰、违规飞行是无人机新技术推广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只有问题暴露出来,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无人机的使用才能更加规范。
朱鹏提醒,根据《无人机飞行管理暂行规定》,目前放飞无人机的申请程序是分类管理的,首先无人机驾驶员必须“实名登记其无人机”,相当于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是小型无人机,飞行高度在120米以下,则无需申请空域,在相应空域内飞行即可;如果飞行高度超过120米,飞行高度超过100米或者涉及相关管制空域,则需要无人机驾驶员取得相关证件,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放开空域的情况。
王俊毅认为,一架正常飞行的无人机是一个由众多模块单元和子系统组成的系统,从设计、生产到飞行,无人机需要满足众多的许可、备案要求,以及管理和技术要求。而无人机非法飞行往往涉及非法生产、组装、提供固件破解数据和程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无人机非法飞行的突发性紧迫性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这些行业特点也呼唤着监管变革,不断转向系统化、常态化的多部门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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