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三羊联合创始人陆文清发布短视频声明称,三羊并未因315梅菜扣肉“槽头肉事件”受到任何相关部门的处罚。
9月5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三羊确实至今未受到处罚,主要因为三羊只是广告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槽肉事件”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生产者要求赔偿。
据蓝鲸新闻报道,9月6日,记者再次致电安徽省、合肥市多个部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工作人员称,今天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不在,无法回应。安徽省消保委回应称,事件具体回应需要市场监管局。记者随后联系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省局有专门的小组处理三羊槽肉事件,会统一向社会公布。合肥市局今天到省局去研究这件事情,但我没有具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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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肉事件”三只羊未受处罚,是否意味着它们没有责任?(澎湃新闻)
近日,主播辛巴与三只羊因推广大闸蟹发生争执,此次争执也让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草头肉事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根据现有信息,在“槽头肉事件”中,消费者虽然在三羊直播间购买了梅菜扣肉,但收货人却是湖北小程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样一来,湖北小程优选就成了销售者,安徽东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才是生产者,三羊只是被认定为广告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槽头肉事件”中,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争议不断。
市监局能不能仅因为消费的钱记在“湖北小程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就认定三只羊不是卖家?这明显有失公允,正如网友质疑,这些钱并没有进三只羊的腰包,三只羊是自愿做直播的吗?市监局应该深挖,进一步查明湖北小程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拿到钱之后,三只羊是否在背后分得了利益。如果三只羊私自从湖北小程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利,那么三只羊的身份应该和湖北小程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样,也应该是卖家,然后就可以对三只羊进行行政处罚。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明确三羊是否存在从湖北小程优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谋取私利的情况,或许此事在此前的调查中并未得到查处。
如果认定三只羊是卖家,毫无疑问会受到处罚,但如果三只羊不是卖家,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没有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
作为直播平台,三羊在产品选择、合作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审核义务?翻看《电子商务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直播平台有严格审核经营者资质和产品质量的义务和责任。如果直播平台上销售的是不合格产品,说明直播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这显然是监管缺失,直播平台难逃其咎。
无论三羊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其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均不受影响。这是因为《民法典》第1194条和《消费者保护法》第44条明确规定,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即侵犯消费者权益,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以往“翻车”的商品,直播平台还须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进行赔偿。
回顾整个事件,不难发现,“草头肉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折射出直播行业监管的紧迫性。直播平台不能只追求商业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我们也希望直播电商行业能够借此机会深刻反思、整顿自身,构建让消费者安全、舒心、放心的购物生态。
首先,直播平台应该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管控,不能视而不见,应加强信息检查,及时封禁、移除行为可疑的账号,这些应该是它应尽的责任。其次,直播平台应该更积极地介入站内生态,营造清爽、正向的氛围,期待直播平台线上交易积极向上,而不是投机取巧,成为帮凶。
对于消费者来说,直播间售卖的商品经常有假冒商品,网购时需谨慎。
(作者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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