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航:
自然文明遗产三者的区别
依据《包全环球文明和自然遗产条约》的规则,自然遗产的定义包含:
另一方面,文明遗产则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局部。
物质文明遗产关键指具有历史、艺术和迷信价值的文物,包含无法移动的古文明陈迹、墓葬、修建、石窟寺等,以及可移动的宝贵文物和普通文物,如文物、艺术品、文献等,依照级别划分等级。
非物质文明遗产则涵盖了各民族世代传承的生存亲密关系的文明表现方式,如行动传说、民间艺术、传统习俗、民间常识与技艺,以及与之关系的文明空间和优惠。
例如,传达于民间的诗歌、音乐、舞蹈、节日庆典等,以及与消费和生存关系的传统习俗。
最后,文明与自然双重遗产是自然和文明价值的完美结合,像中国的泰山、黄山,它们既是自然奇观,又是人类文明的见证,表现了人类与自然谐和共生的理念。
裁减资料环球文明遗产可以分为那三大类
一、自然遗产自然遗产代表地球演变历史中自然的进程和特点,具有突出的广泛价值。
它们包含:1. 从美学或迷信角度看,具有突出、广泛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相貌。
2. 从迷信或包全角度看,具有突出、广泛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天文结构以及明白规则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3. 从迷信、包全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广泛价值的自然名胜或明白划定的自然地带。
二、文明遗产文明遗产展现人类历史、艺术、迷信、崇奉等方面的成就,对人类文明开展有关键影响,具有突出的广泛价值。
文明遗产包含:1. 文物:具有历史、艺术或迷信价值的修建物、碑雕和碑画,考古陈迹或其综合体。
2. 修建群:在修建式样、散布平均或与环境风景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广泛价值的单立或衔接的修建群。
3. 陈迹:具有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价值的天然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结工程以及考古陈迹中央。
三、文明与自然双重遗产双重遗产即同时具有文明遗产与自然遗产特点的遗产,它们在历史、文明、自然方面都具有突出的广泛价值。
这类遗产代表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和融合,如:1. 文明与自然混合遗产,也称为混合遗产、复合遗产或双重遗产。
2. 只要同时局部满足《包全环球文明与自然遗产条约》中对于文明遗产和自然遗产定义的遗产名目能力成为文明与自然双重遗产。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