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表示,对课间拖延上课、禁止孩子离开教室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问责,并鼓励学校成立课间休息督导组,轮流参与课间休息监督管理。
浙江省教育厅在答复中专门提到:“严禁违反国家关于学生睡眠时间的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或者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时间”等行为,将列入行动管理负面清单,对拖延上课和禁止学生离开教室的行为,要依法严格追责。
问责可以最大程度保证政策的落实。此前,社会普遍注意到课间10分钟利用不当的现象,但现实中,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一些学校没有拿出必要的问责和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缺乏必要的约束。
浙江省教育厅的意见,其实是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10分钟休息问题与教师考核机制挂钩,这样有利于促使教师重视,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选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督导。相关结果将与各学校年度考核挂钩,倒逼各学校、各班级重视师生休息时间的保障。这些要求显然很有针对性。同时,要求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安排课程和课外活动,也是为了保障学生休息期间的权益。
为什么要强调课间10分钟的重要性?在很多人的记忆里,老师在课堂上待的时间长是常有的事,过去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10分钟的重要性,在学校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全国各地学校都在努力给孩子“减负”,帮助学生走出传统教室,走进户外更大的“教室”。 “保证课间10分钟”符合当下的教育方向,也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正如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教体局倡导的“让更多青少年劳逸结合,走出课堂,亲近自然,接近同龄人,师生融为一体,在玩中学习,在做中学习,知行合一,快乐成长,真正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综合教育不能止步于室内,也不能单靠书本,运动场上焕发青春活力,在大自然中感受生命的温暖,都是综合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上述教育理念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浙江省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专项行动。在这其中,督导员的作用至关重要。上述《建议》还提到,“充分发挥责任督导员作用,要求其每月到校督导一次教育教学行为,发现课间休息等违规行为,及时约谈学校领导。强有力的督导,可以有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让科学的教学理念得以长久付诸实践。”
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经验看,保证学生课间有10分钟的正常活动时间,确实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帮助孩子们养成了良好的运动习惯。边县万塘小学要求所有孩子下课后必须离开教室,就连喜欢安静的孩子也被鼓励出去散步,他们会在白天分散到指定区域,进行跳绳、踢毽子、玩老鹰捉鸡……等游戏……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这些让孩子放松的做法,本质上都有利于让孩子爱学习、爱运动。如今,浙江省已从督导与惩罚方案入手,也以积极的探索为全国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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