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谷雨两款假冒产品在列,你用的面膜合格吗?

admin 2024-08-09 阅读:4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通报显示,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包括两批假冒“谷雨”产品。在这36批次化妆品中,有21批次面膜样品存在“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标”或“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

公告显示,在2023年全国化妆品抽检工作中,SAMKUS上官氏熊果苷光采亮白安瓶面膜等36批次化妆品,其产品标签标注为广州普迦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不符合规定。

在公告公布的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中,两款标有“谷雨光感美白修复精华霜”的化妆品被发现含有“美白剂——3-O-乙基抗坏血酸”,而该产品标签和注册信息中所述的技术要求中并未标注。国家药监局官网曾在一篇科普文章中写道,3-O-乙基抗坏血酸作为维生素C的衍生物,是常用的祛斑、美白有效成分。

据南方都市报7月24日报道,古宇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举报的不合格产品并非我公司生产,经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抽检产品为假冒商品。”

国家药监局的说明显示,广州市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药监局审核,该公司没有生产、进口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两款标有“谷雨”字样的产品。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36批次化妆品中,不合规产品有21批次为面膜,不合规原因均为“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标”或“菌落总数超标”。

上述通知称,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抽检管理条例》等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上述不合规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责令相关企业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依法进行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检验记录等情况,追查违法产品来源;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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