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播时卖了10万,但直播结束后我把钱全部退了,这不叫假订单,什么叫假订单?”一位销售灵芝孢子粉的商家对网红高迪的直播吐槽。
据多位商家反映,今年1月底,数十位商家请网红高迪为其直播产品,支付6万至10万元不等的“场位费”,共计近300万元。直播期间,顾客下单热情高涨,但直播结束后,却出现一系列退单现象,不少商家的销售额被标记为“0”。商家质疑高迪方面是否有预谋“虚增”订单,认为这是诈骗行为,并报警起诉。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该律师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虚假订单的情况,那么相关人士可能涉嫌诈骗。
对此,高迪方面回应称,他们接到的是第三方公司的订单,实际只收到了50万元,对此事并不知情,将与多方协商解决此事。
高迪现场直播“年货节”
投资近300万元让网红直播产品
消费者下单后获全额退款?疑似虚假订单
此事发生在今年春节前,临近年底,消费需求增加。商家了解到,网红高迪1月底开过一场“年货节”直播,看到他之前的直播销售额已经超过2000万,“单品最高销量近200万”。
陆先生在看到高迪以往的销售业绩后,决定支付进场费。
销售灵芝孢子粉的商家卢先生就是参与直播的商家之一。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月初,他联系了一个自称是快手负责人高迪选品经理的账号。对方称他的产品可以在“年货节”直播间销售,并给他发来了高迪的直播销售数据:去年7月12日,高迪的直播时长不到3个小时,交易额就超过2600万。而这一次,他们给“年货节”的目标是6000万。“名额不多,只剩下一个槽位了。”卢先生有些动心。
当被问到“500单能卖出去吗?”时,对方回答道,“如果连500单都卖不出去,办大活动也没意义了?”陆先生毫不犹豫地转出了6万“场次费”,与沈阳鑫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鑫象公司)签订了直播服务合同。
但直播当天,他“傻眼了”。陆先生说,“两公斤孢子粉,一般人可以吃两年。”但当天下单的消费者,每人都买了20公斤,“太不正常了”。而且,直播结束后,57个订单,总价10万元的产品全部被退回,“很明显,订单都是假的。”
遭遇同样问题的不止陆先生一人。有商家告诉记者,此次直播采用的是坑位费+佣金的模式,高迪共计向40余位商家收取了6万至10万元的“坑位费”,近300万元。他们称,虽然当时没有签订数量保证条款,但招商人员在聊天记录中向商家提到,“几十万元卖出去没问题。”
多个商户销售额为“0”
商家质疑:数据造假是骗局
记者看到,高迪(现已改为暗黑萝莉美人)在快手平台拥有3200万粉丝,事发后该账号仍在进行直播,最近一次直播是在8月4日。
在记者获得的24家商家的统计表中,至少有8家商家的销售额为“0”,而这8家商家直播时的订单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直播结束后订单全部退款”。一位卖袜子的商家给出了10万元“台位费”,实际卖了1.6万元,但多数商家成交0笔或只有几十笔订单,实际销售额在300元至2000元不等。
消费者购买14笔订单后退还全部款项
商家告诉记者,为了这次直播,他们大量备货,“工人准备了十几只,随时准备打包。”结果在线人数达到7万人,“下了700多单,退款后最后只剩下0单。”有商家备货了价值300多万元的海参,但退款后,一单都没卖出去,间接损失70多万元。
商家们聚在一起查看情况后发现,多个ID在不同店铺下单,“一个ID在多个店铺下了50多单”,而且留下的地址并不存在。商家们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不然怎么会准备水军来下单?”当商家们要求退款时,新翔公司只说可以免费重新播,但至今未安排。
同一个ID在多家门店下单后退款
随后,商家找到高迪,得知原来与其签约的新乡公司并非高迪公司,而是第三方公司。但商家称,业务联系人一直自称是高迪公司员工,并发来高迪录制的视频。记者看到,视频中,高迪称“此次事件由新乡公司负责”。
由于协商未果,商户向警方报案并提起诉讼,商户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8日,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民警获悉,该案件仍在跟踪调查中。
客商与新乡公司沟通销售成果
拒绝虚假订单
高迪回应:我不知道,只拿了50万
记者看到,事发几天后,高迪在微博发布声明称,从未要求40余家商户与鑫祥公司签订合同,也未收取300万元“场位费”,不存在欺骗行为。
7日,高迪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从始至终没和新乡公司有过任何接触,跟他签订直播合同的是一家叫松原明嘉影视文化传媒的公司(下称:明嘉公司),合同金额55万元,合同上没有承诺销量,他只需要直播4个小时,产品不超过40个。
他称,上述有关新香公司的视频也是明嘉公司在他的要求下录制的,他后来才知道,是有人以“高迪直播经理”的名义招商引资,才收了这么多钱。
记者从商家处了解到,此次直播的销售额约500万,但高迪称,自己实际只卖了10万左右,因为“产品冷门,不火爆……我也卖不出去,只拿到了50万,现在商家要我退300万,我没拿钱,按照合同直播完了,我没钱还。”
记者了解到,原来,整个直播间,鑫乡公司负责招商,他们通过明嘉公司认识了高迪,鑫乡与明嘉签约后,明嘉又与高迪签订了直播合同。
据名家童先生介绍,心相称自己有商家资源,可以付费直播。但对方在不了解主播属性和粉丝群的情况下,“把各种商品都往里面塞”。主播拿到商品后“愣”了,拒绝了,说不能卖。但合同签了,只好硬着头皮卖,“只是把生意搞砸了。”
童先生也理解商家的心情,“花了好几万,卖出去的货才几百几千。”但直播已经做完了,钱不能退。他认为,商家要想让主播带货,一定要把主播的粉丝画像收回来,而不是盲目投入。
负责此次直播的鑫香公司赵先生也称,他们是看中高迪粉丝数量和之前不错的销量数据,才策划了这场直播。他们一共收了260万的商家“档位费”,但其中一半用来做佣金和返利,另一半则给了主播、明星和招商费。因为最后直播效果不好,运营没有收成,他们也因此蒙受了损失。
对于虚假订单问题,赵先生认为,“粉丝购买产品几天后退货很正常,是个人意愿的自由选择。”且合同中没有数量保证协议。“按照合同,产品开播后不重播是不会退款的,没必要虚假订单。”明佳公司也否认了虚假订单。
高迪称,这件事他们也有责任,就是审核不严格,没有逐一审核商家的付款金额,没有提前确认品牌要卖什么、有多少库存等等。下一步,他们会和新乡公司负责人商量,看能不能更换产品补播或者找其他主播重新开播。
聊天记录也被视为有效条款
律师声明:如经核实该订单为假,将构成违法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招商工作较为复杂,大型直播主播一般选择将招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挑选产品招商,然后从中抽取佣金。主播选择通过第三方签订合同,可能也是出于免责的考虑。
刷单是指通过虚假交易制造虚假销量、好评,欺骗消费者和平台监管者的行为。四川英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陈峰峰律师解释称,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上述商家提到的订单短时间内被退回、一个ID在多家门店下单等行为,均可作为刷单的依据。此次事件中,新香公司负责招商、策划直播,存在虚假宣传,应承担主要责任。
四川益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晓明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虚假订单,相关人员可能涉嫌诈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相应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如果相关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冒充高迪工作人员诱骗商家签订协议,且相应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相关人员也可能涉嫌诈骗。
此外,即使合同中未提及保底,但聊天记录中有相应表述,且商家认为该联系人即为合同相对人,即高迪的代表;或该联系人自称是合同相对人,使商家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构成表见代理或公职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聊天记录亦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应全部履行,如不履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他认为,本案中,高迪是否知悉相关情况并不重要,即使不知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正确评估自己的专业领域。在了解商家情况后,也有必要向商家公开其与明嘉公司的协议内容,以便商家做出决定。
陈峰峰律师建议,商家在选择直播合作方时,应仔细考察对方的资质、过往业绩、市场口碑、受众画像等,避免盲目投入资源。同时,商家应签订清晰简明的合同,有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销售量、退货处理、费用分摊等。合作过程中,应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合同文件和交易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事后,一位卖海参的商户表示,“我不会做需要‘槽费’或者前期佣金的事情。”
红星新闻记者张玲和实习生张子静
陈以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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