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云:“乐,天地之和也;礼,天地之序也。”礼乐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核心符号,并不断向周边政权传播和辐射。“礼、序、乐、和”的宗旨在明清时期尤为明显,并在东亚地区大量转化为卓有成效的实践。
元明之交的“礼乐复兴”
1368年,明朝建立,太祖朱元璋即位后,即展开大规模的礼仪改革,旨在扭转前朝“礼教败坏,衣礼乐日衰”的偏颇局面。
从更广阔、更完整、更辩证的视角,我们还可以看到,元明之交的“礼乐复兴”不仅彰显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而且致力于实现以儒家为主,其他思想为辅的思想体系。道家的复兴则凸显了中华文明的一元性。政权更迭与法制传承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明朝在传统世界观中特别弘扬礼乐精神,也体现了中华文明突出的和平性。例如朝廷派遣使者向当时与中国有交往的周边各国颁布外交诏书,陆海国家明确以“不征服”作为对外交往的基本国策,给予周边国家“宾客”地位。
朝鲜、越南、琉球、日本等在大规模吸收、深入学习明代礼乐文化元素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扩大了中华文明作为“小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在“内化礼乐”的过程中,也激发了自身的主观意识,通过借鉴中国礼制演变经验,不断创造出符合自己民族特色的礼乐文化,并逐渐产生了将自己与中国相比较的想法。
明朝构建“礼乐纽带”——
明朝与朝鲜通过特殊的、规律性的册封国号、遵循正统、登基等重要的礼仪形式,确认了“大国—小国”互动的态势,确保了双方能够实现多元利益的互利共赢,进一步丰富了传统的义利观。
资料显示,朝鲜是古代东亚地区向明朝进贡次数最多的国家,洪武年间进贡60次,永乐年间进贡91次,洪熙、宣德年间进贡67次,进贡物品主要有金银器皿、螺钿梳盒、白锦、各色麻布、各色细花席、豹皮、獭皮、人参等。
在对朝鲜朝贡的赏赐上,明朝一直奉行“多予少受”的原则。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对前来朝贡的朝鲜使者给予了丰厚的赏赐,也派官员到朝鲜赏赐。朝鲜国王被赐冠服、五色珊瑚缨、金饰、锦缎,还有《元史》、《十八史略》、《大学说》、《春秋全集》、《全诸子百家》等。
1403年,朝鲜王朝政府将朱子《家礼》纳入科举考试,并下令初入朝廷者必须参加《朱文公家礼》。此后,《家礼》逐渐成为朝鲜社会礼仪的核心,并频繁重印,在民间广为流传。
随着对朱熹礼乐思想研究的深入,朝鲜文人对中国思想的探索也取得了进一步进展,自身的批判精神、创新意识和民族特色也愈发强烈。朝鲜“渐复诗书之德、礼俗之风、基初之教”,为“文之国、君子之国”。另一方面积极主张礼有理有变,礼有定则,变则变。实践中应顺应风俗,适可而止。
韩国对中国礼乐的精心改编还体现在“雅乐”的延续与创新上。雅乐作为礼乐的精髓,包括祭祀祖先的庙堂音乐、祭祀天地山川诸神的郊野音乐和祭祀仪式音乐。祭祀宴会上的宴乐包括厅堂歌唱、厅堂外挂乐、文武官员的舞蹈等。
高丽末期,“礼崩乐坏”,宫廷活动和祭祀程序屡遭破坏,与古典音乐相关的乐律、乐书、乐师、乐器等几乎全部失传。1430年,朝鲜派遣典月前往明朝,对当时的中国音乐进行细致的研究,并临摹各种乐器,以图像形式带回中国,同时还将本民族音乐的曲调融入中国音乐,目的是建立适合自己特点的礼乐体系。
清朝推行“礼乐合一”——
清朝统一中国,为传统东亚世界秩序实现“礼治安定”、“礼治太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朝鲜使臣在《延兴录》中记载,清廷以“听戏”作为宴请宾客、接待外宾的重要礼仪安排,以彰显天朝风范。
如果说当时中国先进的礼乐文化是“主线”,那么,具有各自特色的东亚各国的礼乐文化就是“眼睛”,通过主线和眼睛,推动礼乐融合螺旋式上升。
以越南为例,其对中国礼乐文化的输入十分全面,不仅充分吸收了中国宏伟的礼仪规范和礼仪制度,还将中国的雅乐、文武八仪、丹比大乐、中和少乐等中国传统音乐,将小乐、西乐、女乐等作为舶来品传入,并逐渐形成了符合当地风俗习惯的宫廷礼乐文化。
据《大南御制》《礼部》记载,越南阮朝的宫廷音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乐部保留了中国音乐的打击乐器;乐部则由弦乐器和竹乐器组成。乐器组成具有鲜明的越南特色。
随着中越两国音乐、舞蹈等文化的交流,安南音乐逐渐在中国宫廷宴席中占有一席之地。1803年,用三音锣等乐器演奏的越南民族音乐在清宫中演奏,缅甸、廓尔喀(尼泊尔)等邻国也纷纷效仿。音乐与舞蹈共同营造出和平、安宁、和谐、欢乐的氛围。
作为东海上极为重要的转口贸易中心,素有“万国桥梁”之称的琉球,很早就模仿中国的礼仪和音乐。“每逢大典,国王与诸官均穿汉服、戴汉帽行礼”。《旧志》记载,每年元旦、十五日,琉球在紫禁城庭院内设仪仗队、悬挂五色旗、摆设香案,自巳时起,举行“天王出祀”、“布政使读经”、“百官拜神”等仪式。
经过一百多年的探索与积累,琉球外交音乐日趋成熟,1832年,琉球使团出使日本江户,琉球方面以游行、仪仗、音乐艺术等形式表达友好与威严,鲜明地展现了琉球广泛吸收中国礼乐文化而形成的高度文明,给日方留下了深刻印象。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