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杨翠杰(副厅级)涉嫌受贿案,近日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审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杨翠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翠杰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杨翠杰。辽宁省政府网站供图
根据其公开履历,杨翠杰出生于1961年4月,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早年杨翠杰长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工作,历任锦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葫芦岛市发改委副主任、葫芦岛市经贸委主任、葫芦岛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
2012年8月,杨翠杰任葫芦岛市副市长;2015年10月,任辽宁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2017年7月,任辽宁省工商联党组成员;2021年4月退休。
去年11月,辽宁省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杨翠杰退休两年多后,正接受调查。
今年5月,辽宁省纪委监察部宣布对杨翠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调查,杨翠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物、礼金;在干部招聘、选拔任用中违背组织原则,为亲属谋取利益;在海外企业贷款贴息审核中玩忽职守;不恪守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资金调配、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付瑶与实习生郑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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