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闭幕后,全国多地都在对获奖运动员、他们的教练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奖励。
如,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获得一至第三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大奖状奖励;对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将颁发立功奖;获得第七名和第八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将获得奖励。(→先前报道)。
再如,江苏省委、省政府对盛丽豪等11名运动员和姚烨等2名教练员处以优异奖。
被记入信用意味着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条例》,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给予奖励、记入奖励、授予称号。
对在本单位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在本单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表彰;对取得
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对地区、行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立功记责;对
取得重大突破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对地区、行业、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予以重大立功;
对于取得突出成就者,将授予他们职称。
在奖励的实施方面,《规定》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体获得奖励、立功、立功重大的,由颁奖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功勋或立功者将向个人颁发奖章,向集体颁发奖章。
此外,对受到表彰、立功或立功表现优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单位经批准,可以新增其他物质奖励。
澎湃指出,2019年,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向各地、各部门转发《事业单位职工奖励条例》时,也提到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和奖励种类,对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依法给予奖励, 并严格把握及时奖励的标准、条件和数量;被表彰者一次性奖金标准参照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其中:功勋奖参照公务员三等功、二等功标准,大功奖励参照公务员一等功奖励标准,所需经费由获奖人员单位通过现有资助渠道解决;原则上,党群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体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体原则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同样在2019年,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事业单位职工奖励实施细则》。文章建议对获得表彰、立功、立功、被授予职称和荣誉称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由省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确定,并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
当时,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金标准为:表彰1500元、立功4500元、立功9000元、授予职称/荣誉称号2万元。
此外,2023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对已获奖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健康体检、休假休养、综合报告、考核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从而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怀,鼓励他们珍惜和维护荣誉,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作用。
对有立功以上奖励的,招聘场所外聘用人员时,可以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核、考察的方法;优先开展职称评定和职(员)级晋升;要作为遴选和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获得重大有功以上奖励,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到岗(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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