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置地”)发布2023年度报告补充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置地应收项目公司非控股权益约人民币172.67亿元。
公告显示,上述款项包括项目公司项目利润向少数股东预付的分配款(即预分配红利),以及应收少数股东暂付款。根据项目公司各自的合作协议或章程,当项目公司有新增资金时(初始由项目公司股东注入),该部分新增资金可按投资比例向上划转至项目公司股东账户,成为应收少数股东暂付款。随着项目公司少数股东根据项目公司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向项目公司注资,该部分暂付款最终将予以结清。
对于上述事项,招商置地表示,项目销售周期结束受宏观经济形势、当地市场兑现率及购房氛围等数项因素影响,向非控股股东转增资金主要由于项目投资周期受宏观经济形势、地价款及建筑费支付时间等数项因素影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整体的投资回报率,房企通常采用按投资比例预派红利(即项目公司利润预先分配给股东)及向非控股股东转增资金的方式,提高整体资本运作的灵活性和效率。
招商置地表示,上述举措也充分体现了公司作为上市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策略,即以提高股东利益、提升企业价值作为核心目标之一,通过采取预派股息、上调新增资金的方式,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加速项目利润回报,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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