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年,李宇春《无价之姐》版权侵权案终审获胜!
李宇春演唱的《无价姐姐》是2020年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主题曲,2021年曾曝出主题曲副歌与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主题曲《追我吧》的副歌十分相似。
同年,歌曲《追我吧》作者董河南与快手、李宇春及公司因版权归属及侵权发生民事纠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宇春演唱的《无价之姐》歌曲不构成侵权。
7月8日,作曲家林莫乔在个人微博发布李宇春《无价之姐》著作权侵权案终审判决内容,并表示作为专家助理之一,参与了李宇春歌曲《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侵权一案,并出庭对音乐专业问题进行对比分析。
判决书显示:
经查阅,案情歌曲与《无价之姐》争议部分旋律的五线谱转换对照表显示,《无价之姐》与案情歌曲在各部分的音符和旋律上均存在细微的变化。正是这些细微的变化,使得两首歌曲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结合两首歌曲整体情感表达上的差异,从听觉效果上可以明显察觉到两首歌曲的差异较大,在争议的副歌部分也存在明显差异。
因此,《无价之姐》难以认定构成涉案歌曲的抄袭,一审法院的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李宇春工作室官方微博随后发文称:“李宇春演唱的《无价之姐》歌曲被诉抄袭侵权,时隔四年,法院终于做出了最终公正的判决!在这里把最终的判决结果分享给所有喜欢《无价之姐》这首歌的朋友,真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
有网友表示,“正义不会缺席,支持原创音乐”,也有网友表示,原创不易,维权不易,“多用法律和事实说话,少些幻想,支持优秀的原创音乐。”(大众新闻客户端 吕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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