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旨在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种类,确保地球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发达国家有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支持,补偿其生物资源保护费用。
- 技术转让对于保护生物资源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传授先进技术。
- 各国需要详细登记和管理动植物资源,制定针对性保护计划,尤其针对濒危物种。
- 设立专门金融机构为发展中国家的生物资源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利用别国自然资源的国家需分享研究成果、经济收益和技术知识,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共享保护。
截至 2004 年 2 月,已有 188 个国家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于 1992 年 6 月 11 日签署并批准公约,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自然保护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于 1992 年通过,并于 1993 年 12 月 29 日起生效。截至目前,已有 100 多个国家加入公约。
- 保护生物多样性并持续利用资源。
- 促进公平合理地分享自然资源产生的利益。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 各国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战略、计划或方案。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部门和跨部门计划和政策中。
- 采取措施让提供遗传资源的国家公平参与基于其资源的生物技术研究。
- 发达国家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义务。
- 发展中国家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
自然之友是中国领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通过以下项目活动来保护生物多样性:
- 就地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 社区参与:与当地社区合作,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 生态教育: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提高生物多样性意识。
- 政策倡导:向决策者倡导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促进立法完善。
- 国际合作:与国际组织和专家合作,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