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殡仪馆与成都福鑫公司合作破裂,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如何判决?

admin 2024-07-08 阅读:2

极木新闻记者 邓波

2022年4月13日,重庆北碚殡仪馆(下称“北碚殡仪馆”)向成都福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福新公司”)发出解除合作协议通知,理由是后者违约。两天后,成都福新公司派出的代表被殡仪馆强行驱逐。两家单位长达10余年的合作“蜜月期”正式结束。

双方诉至法院,一审败诉后,成都福新公司提起上诉。重庆高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成都福新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北碚殡仪馆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

7月3日,极木新闻记者来到北碚殡仪馆,但该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北碚区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双方正在履行法律手续。

集木新闻记者了解到,北碚殡仪馆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目前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成都福鑫公司代表王先生告诉集木新闻记者,重庆高院的终审判决已经生效,目前已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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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殡仪馆大门(集木新闻记者邓博摄)

民企与事业单位联合经营

成都福新公司与北碚殡仪馆于2007年开始合作,公司高管王先生向集木新闻记者透露,2001年,北碚殡仪馆与重庆三运企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共同投资迁建经营北碚殡仪馆,合同签订至2067年。2007年,因殡仪馆亏损,三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碚殡仪馆合伙资产63.94%的股份出售给成都福新公司。

王先生称,成都福信公司与北碚殡仪馆、北碚区民政局签署了《北碚殡仪馆合伙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合伙管理协议》),双方约定北碚殡仪馆持有合伙企业资产37.86%,成都福信公司持有合伙企业资产62.14%,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共担责任、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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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福新公司与北碚殡仪馆签订合作协议(来源:受访者)

《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北碚殡仪馆至2067年6月6日。在此期间,北碚殡仪馆资产不得质押、抵押、转让或出售。经营期满后,成都福信公司将其持有的殡仪馆合作资产份额无偿转让给北碚殡仪馆。在经营管理方面,双方共同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由7人组成,成都福信公司4人,北碚殡仪馆3人。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负责决定殡仪馆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利润分配、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2015年,双方就合作经营期间的财务收支管理等问题签署了补充协议。

2019年,王先生被成都福信公司派到北碚殡仪馆担任管委会主任。他称,殡仪馆的日常管理由管委会决定,但因为殡仪馆是事业单位,超过5万元的相关决定需要上报北碚区民政局。“我们加入后,北碚殡仪馆的经营情况好转,合作也顺利,从2007年到2019年,我们分得了4000多万元。”

成都富信公司代表被强制驱逐

2019年是双方合作的转折点,这一年北碚殡仪馆提出收回福新公司所持有的殡仪馆合作资产62.14%的份额。

王先生称,富信公司花了1000多万元从重庆三运实业公司手中购买了合伙资产份额,加上殡仪馆此前的借款和后续的投资,成都富信公司又陆续投入了4000多万元。在成都富信公司看来,北碚殡仪馆持有的合伙资产份额已是公司的优质资产。“我们双方找了评估公司,但没能达成一致,从2019年开始,北碚殡仪馆就不愿意分钱,账户上3000多万元也被对方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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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殡仪馆(集木新闻记者邓博摄)

集木新闻记者获得的法律文件显示,2022年4月13日,北碚殡仪馆向成都福新公司发出了《北碚殡仪馆关于终止北碚殡仪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通知》(下称《终止通知》)。在通知中,北碚殡仪馆表示:双方合作以来,基本维持了北碚殡仪馆的正常运转,但在近年来缴纳税款、偿还贷款、履行对外合同等多项重大事项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解除协议通知书》还称,成都福信公司为追求利润,不偿还贷款和缴纳税金,不履行对外合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不落实社会福利服务,采用不合理的公墓墓穴销售模式导致国有资金流失……为维护北碚殡仪馆合法权益,保证北碚殡仪馆合法运作,履行政府公益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双方此前签署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同时,成都福信公司须退还拨付资金401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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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场景(来源:受访者)

王先生称,两天后,也就是4月15日,成都福信公司派往北碚殡仪馆的三名工作人员被强行赶出殡仪馆。“几十名保安过来,强行把我们押出去,保安在殡仪馆门口站成一排,不让我们进。”他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他们在会议室与一群保安制服人员交涉,发生冲突。后来,警察到场处理情况。

重庆高院裁定殡仪馆《解除协议通知书》无效

成都福信不同意北碚殡仪馆给出的解除合同理由,遂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殡仪馆出具的《解除协议通知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请求被驳回。

成都福信公司随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11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称,二审中,成都福信公司在证据提交期限内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成都福信公司工作人员与北碚民政局原局长杨某如的通话录音,试图证明北碚殡仪馆解除合同的真实原因是北碚民政局认为合作关系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而非《解除通知书》所列原因。法院采纳了这一证据。

重庆高院还查明,北碚民政局原局长杨某如曾与成都福信公司代表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进行过协商,因双方未能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成都福信公司代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杨某如提出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成都福信公司起诉。

判决书称,庭审中,北碚殡仪馆承认其于2022年4月15日将成都福新公司代表王先生等人逐出办公地点,此后,王先生等人不能再返回办公地点履行职务。

重庆高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殡葬管理条例》并未明确禁止民间组织开办殡葬服务机构。因此,本案双方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形式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生效,受法律保护。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成都福欣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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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2023)渝民终274号民事判决书(来源:受访者)

判决书称,合作合同的目的是“促进北碚殡仪馆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赋予成都福新公司对双方共同经营的北碚殡仪馆的控制权。管委会通常以成都福新公司的意愿作出决定,但这是双方对合作事务决策权的安排。北碚殡仪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知道成都福新公司拥有控制权,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管委会决议对北碚殡仪馆进行经营管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成都福新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目的。

从北碚殡仪馆出示的证据看,北碚殡仪馆在管委会会议上行使了权利,其作为合伙人的权利得到了保护。2019年1月9日的管委会会议上,北碚殡仪馆代表虽然不同意成都福信公司提出的代销模式,但这种销售模式并不意味着不利于北碚殡仪馆履行社会服务职能;2010年4月9日的管委会会议上,北碚殡仪馆代表同意成都福信公司虚假辞退员工的决定,支持成都福信公司的行为;对于北碚殡仪馆传达的设施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意见,成都福信公司也积极回应……虽然双方在合同履行情况上存在分歧,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成都福信公司的行为导致北碚殡仪馆无法履行公益服务职能。

重庆高院认为,综上所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成都福信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北碚殡仪馆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其出具的《解除协议通知书》不具有解除合伙合同的效力。成都福信公司请求确认《解除协议通知书》依法不生效,高院予以支持。判决书还指出,由于合伙合同并未解除,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伙合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成都富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法院终审判决后,我们想继续履行协议,进场开展工作,但多次与北碚殡仪馆联系均被拒绝。”王先生说,重庆高院终审判决后,北碚殡仪馆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成都福新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合同金额超1亿元,应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被驳回。

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北碚殡仪馆称,原告与被告在北碚区民政局的主持下就恢复经营权的赔偿问题展开谈判,双方确定由原告恢复经营权并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还分别聘请了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但因扣除农行欠款、资产评估标准及价值不同等原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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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9民初3005第1号民事裁定书(来源:受访者)

北碚殡仪馆还称,2022年3月24日,成都福新公司在未经协商、采取替代措施的情况下,下达《关于暂停支付周边土地租赁费的通知》,决定停止支付殡仪馆租赁的周边居民土地的租金,导致殡仪馆作为公益事业单位无法履行遗体火化等公益服务职能。“如果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势必不利于原告作为公益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显失公平、不公正,也势必损害广大公众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在原告要求被告撤销停止支付租金决定无果后,向被告发出《解除协议通知书》,通知终止双方签署的《北碚殡仪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解散管委会,全面收回殡仪馆的经营权。

集木新闻记者注意到,北碚区委第一督查组在2019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北碚殡仪馆的延伸督查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称“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整改”。督查组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北碚殡仪馆作为政府公益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截至目前,殡仪馆的合伙经营尚未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同时,北碚殡仪馆与企业合伙经营,按照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可能对国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7月3日,极木新闻记者来到北碚殡仪馆,见到了现任馆长李女士,她称“没有接受任何采访”。李女士称,北碚殡仪馆是民政局下属的公益事业单位,采访需要经过北碚区委宣传部和民政局。记者随后通过电话和短信向北碚区民政局局长发出采访请求,但未得到回复;该局书记短信回复称需要联系宣传部工作人员。

集木新闻记者从北碚区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双方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王先生告诉集木新闻,重庆高院的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他们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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