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题:坚持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启示评析(第五部分)
新华社记者
法为治之始。
新时代的改革开放有很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之一就是制度建设更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构建科学体系,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改革和法治统一推进,以法治推动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开辟了“中国治理”新境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筑“中国治理”新优势
国徽高高悬挂,宪法庄严。
2023年3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举起右拳,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宣誓。那庄严的场面,铭刻在亿万人民心中。
宪法是治国理政、维护国家安全的总章程,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准则。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举措。
四十年来,世界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确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改革与法治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
新时代的中国站在新起点上,也面临新挑战: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破解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决策:“必须高度重视用法制思维、用法制方法推进改革,坚持重大改革必须依法进行。”
立场鲜明,根基鲜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研讨会上指出,人们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突破法律的禁区,现行的法律条文和规定阻碍、拖延改革,改革必须落实,法律必须让路。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观点都是不完整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改革和立法决策的统一衔接,主动适应立法改革需要,积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确保重大改革有法可依,坚持改革和法治并举,增强改革渗透力。”
高瞻远瞩、布局宏大——
2013年11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专门设立一节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
2014年金色十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铭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作为主题作出决定,这本身有严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在时间轴上依次展开的总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法治。”
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从此,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升到新的高度。
系统集成、顶层设计——
习近平法治思想显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管宏观、谋全局、办部署、抓落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以法治力量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2021年伊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一经亮相便引发国内外高度关注。这一规划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道,勾勒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构筑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
筑牢法治基础、行使法治力量、积聚法治动能,法治将确保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这艘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把改革成果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中国治理”推向新高度
正值盛夏,海南自由贸易港机场港等封闭运行项目建设现场忙碌,“压力测试”等各项封闭运行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要突出制度整合和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三年来,海南顺应改革需要,制定了一批相关法律法规,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正确处理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和完善立法有机结合起来,事关法治进步和改革成效。
利于人民的,就不必因循守旧;方便工作的,就不必墨守成规。我们采取“一揽子”修改、决策的方式,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制保障;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型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法制保障;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认和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重大改革以法律为依据,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法律体系,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的路径日益清晰。
司法体制改革“真、硬”,将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碧波浩渺,微风吹拂,乌江水面犹如一幅流动的画作。曾几何时,两岸的生活垃圾等污染曾一度使乌江部分河段深受其害,治理困境亟待破解。
面对困境,检察机关首创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发挥了巨大威力。贵州省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有力督促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履职、治污,乌江终于恢复了清澈的水色。
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英雄烈士、维护妇女权益……检察官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越来越广,监督“利剑”的效力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彰显。
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
司法资源如何科学合理配置?错案如何防范?“案件多、人少”矛盾如何破解?……
习近平总书记为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实施员额制度改革,把司法权集中在办案第一线;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法官审判、让法官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出台规定严防领导干部以“发照会”“任命”等方式干预司法事务;推动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繁简分流制度;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全覆盖”……一系列改革举措紧密相连、落到实处。
越是艰难,越是需要勇气和毅力。“我们完成了一个我们想了、谈了好多年却没有完成的改革”,我们改变了体制机制,打破了利益壁垒,顺应了人民的意愿。
废除劳教制度,纠正冤假错案,改革律师制度,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部法律制度、每一项执法决策、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我们实施改革立案登记制度、破解案件“执行难”难题、构建多方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减证便民、推行政务服务“一站式”、治理“怪证”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聚焦短板弱项,直击瓶颈痛点。
以法为先,尊法治国。
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暂行规定,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呈现崭新面貌。
从法律体系到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法治体系的全面升级,实现从“制度”到“治理”的跨越,表明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互相促进,改革成果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法治固基础、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保障改革开放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确保中国人民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粮满则天下平。粮食安全法借鉴多项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对耕地保护利用、粮食生产、储存等作出系统规定,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全链条”保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基础、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强化法制保障,统筹发展和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不可测因素增多。
近年来,国家安全法、食品安全保障法、反外国制裁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相继制定和修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为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最基础、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制度基础更加牢固。从执法检查到听取汇报再到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链条”监督模式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法制的“牙齿”充分张开。
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事会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就“两高”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些“首次”的背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方面的不断探索、改革创新。
确保改革有序推进,以法治力量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024年2月21日,一场民营企业家关心的座谈会——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在司法部召开,会场气氛热烈,民营企业代表与专家学者畅所欲言,畅谈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民营经济促进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以法治手段保障各类经济所有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运用法治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制定权责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做到“有恒产者,恒有定力”;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创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创新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我们将依法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以法治为基础,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在良好法治环境中深化改革——
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
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缔涉黑涉恶组织数量是前10年总数的1.3倍;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积弊深层次问题,政法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法治权威得到彰显,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了组织保障。
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的内心信仰,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今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全国全面展开,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民法典知识,提高法制素养和法治观念,让民法典走进百姓、进百姓心里。
维护英雄烈士尊严、激励见义勇为、保护正当防卫、依法惩治“赖账者”、树立规则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有助于促进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让改革发展更加安全。
新时代,改革开放大潮波澜壮阔、激流回旋,奔向民族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步伐坚定,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景光明、催人奋进。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不断吹响法治与改革的号角,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在法治保障下全面深化改革,汇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记者杨伟汉王琪刘硕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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