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次法庭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贸促局”)原主席张祖荣贪污案有了最新进展。
7月4日,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澳门特区中级法院合议庭裁定维持检察院及张祖荣的部分上诉请求,并改判:张祖荣犯有多项“非法收受贿赂罪”、“洗钱罪”、“误导公众罪”,因上述罪名,张祖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共计8年,较此前的5年有期徒刑有所增加。
涉嫌通过家人、情妇收受不法利益
张祖荣案可追溯至2018年。当年10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下称廉署)公布,贸易和投资促进局行政委员会前主席等人涉嫌在房地产投资移民、重大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申请审批中犯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9年7月5日,廉署宣布完成对澳门贸促局前官员贪污案件的调查。廉署调查发现,澳门一对商人夫妇伙同他人于2010年至2018年间,利用其开设或控制的50余家公司,以虚构的投资项目、专业经验或雇佣关系等方式为他人办理“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等手续提供服务。该团伙以“代理费”的名义向不符合移民资格的申请人收取巨额费用,涉案金额逾千万澳门元。
前贸促局与本案有何关联?廉署调查发现,代理费用中有20%至30%被记为“(前)贸促局顾问费”或“顾问费”。经调查发现,正是前贸促局主席与该团伙勾结,为前贸促局处理的移民申请提供非法协助,导致虚假移民申请获批。同时,前贸促局主席还通过其配偶、女儿、情妇等从该团伙处收取金钱、职位、公司股份等非法利益。
《澳门日报》微信公众号2020年8月报道称,张祖荣与担任移民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吴国寿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张祖荣的妻子和女儿在吴国寿的公司上班,工作没有踪影,上班迟到,工资比普通员工还高,张祖荣会通过女儿向吴国寿团伙泄密。此外,吴国寿还时不时以“红包”的形式给张祖荣现金,给张祖荣女儿“干股”,给张祖荣情人钱。
经过多次判决,刑期增加到8年
随后,张祖荣贪污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开始了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2020年4月27日,该案在澳门特区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时隔近半年,10月9日,澳门特区高等法院刑事第五法庭宣读了该案的判决。合议庭裁定,张祖荣一项“犯罪集团罪”、四项“收受贿赂实施非法行为罪”和六项“洗钱罪”罪名不成立,但一项“违反保密义务罪”和三项“提供虚假财产信息罪”罪名成立,并被以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此后,案件几经变故。据《澳门日报》报道,2021年年中,澳门特区中级法院推翻了对张祖荣的泄密罪指控,仅以三项不实财产信息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判处缓刑。但原审法院宣判无罪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洗钱罪”等罪名,被发回基层法院新的合议庭重新审理。
再审审理完毕后,合议庭于2022年5月20日作出判决:张祖荣犯“实施非法行为受贿罪”1项、“滥用职权罪”3项、“洗钱罪”3项、“提供虚假信息罪”3项,共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于此项判决,检察官认为对张祖荣量刑过轻;张祖荣称其被羁押一年多,罚金已足够满足一般及特殊预防的需要,请求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派驻基层法院刑事法庭代表及张祖荣均表示不满,并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最新的判决直到今年7月4日才公布。澳门特区中级法院合议庭表示,张祖荣在庭审期间保持沉默,直至庭审结束否认指控。张祖荣虽然是初犯,但其与他人共同犯罪,故意程度高,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犯罪事实情节严重。作为一名平均月薪7万澳门元(约合6.3万元人民币)的高级公务员,张祖荣明知故犯,严重损害了社会法制秩序、公务员群体的廉洁公正和社会公平。
合议庭决定将张祖荣的受贿罪名由一项改为四项,并加重洗钱罪的量刑,以多项罪名判处张祖荣有期徒刑八年。
记者|孔泽斯
编辑 | 何小涛、杜恒峰
校对 | 赵青
|原文来自nbdnews、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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