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科学发展观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科学发展观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新高度,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显著进步。
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五大统筹:
1. 统筹城乡发展
2. 统筹区域发展
3.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4.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标志着它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地位得到确立。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方法
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方法:
1.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党的根本任务。保持经济适度增长,实现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
2.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发展,解决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不协调的问题。
3.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战略。
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历史性飞跃,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引着中国走向繁荣富强。
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神实质。其核心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扩展资料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下四个核心问题:
1. 旗帜问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2. 发展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3. 改革开放问题: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4. 党的建设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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