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消息,7月3日,澳门终审法院就一宗涉及太阳城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维持周焯华上诉判决的刑罚,即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截图
其余上诉人司徒志豪、张业平、马天伦、张志坚、周俊熙、吕仕峰、王宝玲及梁树荣对中级法院判决的刑事部分上诉均告败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即分别单项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12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及有期徒刑9年。
此外,上诉判决撤销被告人周焯华等人连带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缴纳经营非法赌博所得的违法收益的判决,并判处被告人连带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缴纳24865076093.70港币。
周焯华相关案件历来备受关注,“周焯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十大案件”之一。
犯罪嫌疑人周焯华,绰号“洗米华”,是澳门太阳城集团创始人。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焯华。经查明,以犯罪嫌疑人周焯华为首,张宁宁等人为首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涉嫌在境内开设赌场,情节严重。
2007年起,周焯华在澳门等地赌场承包赌厅,2016年起在菲律宾等地开设网络赌博平台。为获取非法利润,周焯华发展境内人员作为股东级代理人、赌博代理人,通过高额授信、推广赌博业务、提供车辆接送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组织中国公民到其承包的境外赌厅赌博、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在境内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为赌客提供以资产换取赌博筹码、协助追讨赌债、协助客户跨境资金兑现等服务;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为赌客提供资金结算服务,逐渐形成了以周焯华为首、张宁宁等人为骨干,人员固定、层次分明、人数众多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
截至2020年7月,以周焯华为首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在我国已发展股东级代理人199人、赌博代理人1.2万余人、赌客会员8万余人,涉案金额极其巨大,严重扰乱我国社会管理秩序。
据港媒此前消息,2023年1月18日,澳门初级法院裁定周焯华犯有成立及领导犯罪集团、非法经营赌博等162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须就诈骗罪向澳门特区政府及六家博彩公司赔偿约86亿港元。周焯华等人2月提出上诉,检察院亦不服判决,要求将周焯华的刑期增加至21年半。
2023年10月19日,澳门中级法院判决周焯华等人诈骗罪名不成立,无需支付巨额赔偿;但因加重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法院以该集团经营“赌底”、“电子投资、网上投资”等赌博活动所获的违法利润以及洗钱行为,判处周焯华等人连带向澳门特区政府缴纳相关违法所得总额约255亿港元。
评论(0)